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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及群团工作制度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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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医疗卫生法规 贵定县人民医院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医院 行政 党群管理分册

第二篇 党支部及群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 党支部工作

第一节 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原则

1、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议大事、抓大事;坚持在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行事。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支部汇报。班子成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以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

3、支委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4、党支部要善于发挥“班长”作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觉接受委员的监督。委员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权威和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

党支部自身建设

1、坚持和健全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学习历史、法律、科技、经济、管理、教育思想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及驾驭全局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2、坚持抓好支部成员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及作风建设。支委分别联系1—2个有困难、多病的老干部,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问题。

3、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支部成员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做好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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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4、坚持按照《中国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勤政务实,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所赋予的职责。

二、党支部大会制度

1、支部的大会每两个月召开1次,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部大会由支部或支部委员召集主持,支部全体参加。如讨论吸收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申请的积极分子列席。

3、支部大会的任务是:

(1)、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

(3)、讨论吸收新,讨论预备转正,评议和鉴定,讨论和决定对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 (5、)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4、支部大会记录由支部委员负责。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要定期安排的组织生活会,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委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发扬成绩,改正缺点,提高认识,做好工作。

3、坚持过好生活会。生活会不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支部委员生活会每季度一次。必要时请上级派人参加。

5、支部委员生活会如开时,要有充分的准备,内容要集中,每次生活会重点要解决实际问题。 6、要共同学习,互相谈心,增强团结,统一认识,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做好工作。

四、党内谈话制度

1、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季度找党支部谈一次话。 2、党支部委员按分工每季度至少同谈一次话。

3、通过谈话,了解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在谈话中,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以便检查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党费收交管理制度

1、个人每月20日前要向党支部按量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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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医疗卫生法规 贵定县人民医院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医院 行政 党群管理分册 2、支部每月25日前按时向局组织部交纳党费。

3、收交党费由政工员具体管理,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善,数额要准确。

六、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坚持每周一次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2、利用党日活动,进行党的历史教育,提高的思想觉悟,为建小康林城建功立业。 3、坚持每年“七一”前一次总结评比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4、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审查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5、加强对预备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按期讨论他们的发展转正问题。 6、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端正党风。

七、“三会一课”制度

1、坚持每月一次党课学习,由支部主持讲课。做到内容充实,教案齐全,理论联系实际,效果好。

2、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奉献精神。

3、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组织理论学习讨论研究学习重大事务以及作出相应的决策或决定,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

4、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相互通气交流工作,商讨医院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5、每个都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参加,认真作笔记。

八、民主评议制度及办法

1、支部根据《党章》规定的标准基本条件以及对领导干部的六条要求为依据,结合“星级评比”活动内容,建立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制度,并将评议情况立表、设卡、存档。

2、民主评议的方法步骤:

评议人要写出书面总结在党支部生活会上自我评议,由支部提出意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以无记名方式评选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按照标准,对每个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客观公正地作出综合评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民主评议表装员个人档案。

3、民主评议情况和结果要向公开并进行总结教育,表扬先进,处置不合格等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教育后进,清除分子。达到抓两头,带中间,提高素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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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九、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

1、行政领导应坚持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此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哪些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汇报的内容

(1)、经济运营情况(财务管理要有收入报表和支出报表) (2)、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管理情况(销售与库存) (4)、患者就医情况 (5)、其他情况

3、汇报人要有材料,用数字说话,有理有据,切忌空谈阔论。

十、民主集中决策制度

1、加强民主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同群众商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重大问题召开党政联度会议,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决议或决定。

2、医院的一些重大问题,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出民主科学决策。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医院中层领导干部的选用,先由院长提名,党支部根据选拔干部的标准进行考察,大会通过,院长进行任命。

4、加强团结,合作共事,光明正大,坚持原则,从大局出发,求同存异,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决策能力,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领导艺术。

6、党政领导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由工会、共青团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商医院大计,拓宽民主渠道。

十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l、党支部成员必须以一个普通的身份,按时参加党的会议,不做特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要向会议召集者履行请假手续。

2、每个要自觉地过好民主生活会,主动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3、严格生活会秩序,提高生活会质量。每次召开生活会之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生活会中心议题要明确、突出,每次力求解决好一、二个主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要按时召开,事先通知组织部、纪检委派人参加。每次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发扬成绩,纠正错误,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会后,要将生活会情况上报组织部,纪检委。

十二、领导交心通气制度

1、为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党政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上级的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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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发展的形势需要。

2、党政领导干部要分工合作,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团结一致,互相协作,不说空话,讲究实效。 3、医院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互相通气,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密切配合,杜绝独断专行。 4、坚持每周一次办公例会制度,各科室中层领导干部,汇报工作、请示协调,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5、建立党支部工作汇报制度。工会、共青团干部,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支部的意见和指导,更进一步做好工作。

6、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一般工作相互通气,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相互密切配合,不允许个人独断专行,一言堂及各行其是的现象出现,更不允许遇事推诿,得过且过或另搞一套问题发生。

7、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步调,密切联系,协调配合,无私奉献。

十三、接转组织关系制度

1、接转组织关系由专人管理。 2、接转手续要完善、规范。

3、党费没有交纳本月的不开,有遗留问题来处理好的不开。

十四、支部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支部建设,贯彻民主集中集中原则,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促进我院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为我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规范支部议事内容和程序,是做好我院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对于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我院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三条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正确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 二、组织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等。

三、对医院的各项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确保医院整体工作健康发展。

四、参与医院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对临床医疗管理、后勤管理和涉及职工、患者切身利益的问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行政领导依照规定的职权开展工作。

五、加强对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星级评比”等党内活动,充分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做好职工和患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七、加强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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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八、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章 党支部议事内容和方法 第四条 党支部讨论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

二、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请示、报告,支部建设和支部大会的事项。 三、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保证行政决策措施的实施。

四、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 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问题。 六、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中的问题。 七、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 八、其它应由支部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五条 党支部议事方法

党支部委员应经常了解医院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在落实医院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时,要及时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一些事关行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事先应听取和职工的意见。遇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实施前应先在支部内传达宣传,发动带头贯彻落实。

党支部、院长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应互通情况,共商议题,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要集体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保证措施,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发动团结。

十五、公开办事与监督制度

公开监督的内容是党风党纪,通过组织监督,自我监督等形式,纠正党组织、,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1、认真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办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2、医院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支委会或院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有关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3、支部委员要以普通身份置身群众监督之下,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认真听取批语和虚心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党纪党规,立党为公。

4、领导和、和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十六、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

l、党支部每季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

2、党建工作会要突出重点,务真求实,不走形式,不图虚名,认真分析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每次党建工作研究会的情况,支部要及时向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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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工作总结制度

1、凡属上级布置工作任务,末了都要进行总结,以便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意见,以利工作的良性循环。

2、凡是总结都要写出书材料,并存入档案。

3、重大的工作项目要进行专项总结,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4、党支部要坚持执行工作每季、每年总结交流制度和每月交心制度,写出记录,作出工作评价。

十八、党组织及的公正廉洁制度

保持廉洁是关系人心向背、改革成败、党和国家命运之大事。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当前干部群众最关心、意见最多的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严禁贪污盗窃、索贿受贿、收受礼品和公费旅游。

1、要立党为公,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贪污盗窃,业务交往中的回扣要全部交 公,属于全院统收的资金不许隐匿私分。

2、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禁用原则和工作与金钱物质相交换,严禁敲诈勒索患者,索贿受 贿,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公务活动中要自觉拒收礼品(纪念品)。因不便拒绝而收受的礼品或纪念品,价值在二十元以上的,应在一个月内交办公室统一处理,所收款项交财务部,不能据为己有。

4、严禁用公车旅游。不准借出差、开会、参观、考察、学习等名义搞变象旅游。 二、严禁违章建造住房

不能违背,违章占地建造个人住宅。夫妻系城镇在职职工的,同一户籍只能占有一处住宅;个人集资建造住房的,应在建成后的一个月内将原住公宅退出;严禁擅自转让转租住宅和用单位的人力、材料、资金装修住宅。

三、坚决制止钓鱼中的不良现象。

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钓鱼;不准用公车载人钓鱼;不准到养鱼户承包的未开放的塘堰、水库钓鱼;不准以权钓鱼,以鱼钓利,搞权鱼交换。到开放的养鱼水库、塘堰钓鱼,必须按规定或市价付款。

第二节 党支部岗位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全面负责医院党支部工作,实施党组织对全院员工的政治思想领导。确保医疗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决定。

2、负责召集、主持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生活会、定期上党课。督促检查支部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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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施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制度。当好班长,团结一班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各个领导作用。

4、搞好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带领并教育全体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表率,不断地发展新。壮大党的队伍。

5、加强对院工作、团的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搞好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和组织全院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学习科学和业务,总结学习经验,表扬先进事迹,领导并教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7、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和党支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党的发展工作方针,了解要求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转正的手续。

4、做好的管理工作、评选优秀,做好鉴定,编造名册,定期完成统计工作,转接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三、纪检委员职责

1、维扩党规党法,抓好整顿党风工作。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全体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

2、保障的民主权利、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违犯党的章、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按照党章规定,对违犯政纪国法的要及时作出处理。

4、受理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纪律检查委员受支部委员会、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以支部委员会领导为主。应负责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报告工作,并如实报告和干部(包括同级党组织负责干部)违犯纪律的情况。在工作中如与支部委员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四、宣传委员职责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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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宣传国内外的形势。

2、组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组织干部、学习计划,经支部委员会通过后,会同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加以实施。

3、组织一支宣传队伍。物色有一定宣传能力的骨干,组成一支宣传队伍,充分利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大力表彰和发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

4、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业余科学技术、文化学习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办地制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和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强体质。

五、文娱体育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的思想、文化、身体和兴趣爱好方面的状况和精神文化需求,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体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活动建议。

2、负责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包括经常性的寓教于乐活动。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献爱心、扶贫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4、协助支委会其他成员和机关其他委室做好工作

六、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1、拟制党支部青年工作规划。

2、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工作。 3、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 4、指导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

5、抓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和考核、培训。

6、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的行列。 7、培养和推荐优秀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8、指导团支部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青年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

9、帮助团组织创造开展团的工作的条件。

七、党小组长职责

1、组织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业务技能; 2、组织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分配给工作,指导的活动,并检查执行决议的情况;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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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4、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5 、做好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使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

6、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本小组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二章 工会工作

第一节 工会工作制度

一、工会工作制度

1、在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法令,围绕医院建设与发展,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实施有检查、指导,年终有总结、评比。

2、坚持集体领导原则,重大工作问题集体讨论,并报院党政领导审定。工会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代表大会半年一次,小组会议视工作需要而定,每年不少于两次。

3、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疾苦,做到“五必访”,即职工重病住院、发生家庭纠纷、遇有重大困难或婚、丧大事,以及新进人员,应主动关心了解,及时开展思想工作,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坚持生日慰问制,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

4、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坚持重大问题职代会通报、讨论制度,开展献计献策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群策群力。建立相关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抓好院务公开工作。开展评议干部工作,改善干群关系,增加医院活力和凝聚力。

5、重视职工四职教育,加强法制宣传,引导职工自觉投身改革。组织职工积极开展自学活动,提高思想文化素质。

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活跃职工生活。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坚持重大节假日开展文娱表演,知识竞赛、体育比赛等,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树立医院良好形象。

7、以建设“先进职工之家”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重视阵地建设和文件资料整理,发挥工会成员和小组的作用,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信赖之家。

二、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004年12月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精神,为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贯彻院长负责制,促进医院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病人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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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职代会应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方针、和国家法律、指令,在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个人三者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令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完成医院各项任务。

第四条 医院尊重和保护职代会与工会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的作用。

第五条 民主集中制是职代会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职代会的职权 第六条 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讨论医院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及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与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审议职工的住房分配、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的重大福利事项。 4、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的建议。

第七条 职代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院长提出建议,院长对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讨论通过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复议和协商意见;双方意见不统一,应暂按院长的意见执行。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 职工代表的产生及构成。职工代表以科室为单位,在划定的选区内,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享有公民权的本院在编在岗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医院各方面的代表性,又要充分体现医院以医疗为中心的特点,其中医务人员代表所占比例应不少于百分之六十,青年职工和女职工要有适当比例。

第九条 代表的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敢于为群众说话,并具有一定参政议政的能力。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任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在任期内犯有错误不够代表资格者,原选举单位可依照一定程序予以撤换,代表调离本单位后可另行补选。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职工负责,接受他们的监督,原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或补选本选区的代表。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3、有权对职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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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承担如下义务: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水平,模范执行国家法令,遵守劳动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积极参与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参加职代会活动,带头执行职代会的决议,认真宣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或决议,做好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四条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 职代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大会团主持会议。团成员由医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应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职工代表。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五年,每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问题,经院长、工会提议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 职代会的议题,应以医院工作为中心,围绕医院改革与发展及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吸收职工的意见,经大会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 职代会的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对职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应认真执行,执行情况应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职代会的工作应向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 职代会以选区为单位建立代表团,选举产生正、副团长。代表团长的职责是: 1、职工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会议期间,主持代表团会议,认真组织讨论,收集代表提案等。 2、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主动联系代表及广大职工,随时反映他们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3、和院工会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委员会),或举行专题会议,其任务是对职代会拟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大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贯彻职代会决议、处理有关提案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五章 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能有:

1、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执行方案和大会领导小组(团)人选建议名单,经院党支部批准后,召开大会。

2、职代会闭幕期间,组织、协调代表小组及各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3、职代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小组长会议,或组织部分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4、向代表和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5、处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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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医疗卫生法规 贵定县人民医院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医院 行政 党群管理分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医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医院工会委员会和职代会的筹备小组可以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职工代表的产生及选举办法和职代会代表提案的产生和受理办法等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此细则于2005年1月1日执行。

三、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实施细则(2005年3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管理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和《贵定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六项制度》精神,并结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是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深化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依靠职工群众办医院,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一种重要方式;是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防止医院领导和管理人员滋生的重要手段;是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推动医院改革和发展,促进医院稳定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是医院依照本细则要求,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医院重大决策、医院管理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医院廉政建设重要事项,接受职工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要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为原则,以公开医院的办事制度和深化医院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以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

第二章 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 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方便职工的原则。 2、体现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民主权力的原则。 3、坚持有利于确立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 4、坚持院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的原则。 5、坚持突出医院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职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的原则。

6、坚持有利于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及医院的商业秘密不在公开之列。

第六条 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职工医院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方面的问题

1、职工医院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和医院重大决策方案。 2、财务预、决算。 3、生产经营盈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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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4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合同方案 5、企业重组改制方案。

6、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措施等。 7、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1、薪酬改革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专业职称评聘和评先选优的条件。

3、对职工给予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与理由。 4、劳动保护措施。

5、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金以及其它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 6、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情况。 7、职工培训计划及方案。

8、职工健康体检和有害岗位津贴费用计划与执行情况。 9、职工住房标准及分配方案。 (三)、职工关心的其它有关问题。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2、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情况。 3、领导干部工资及其它收入情况。

4、工程项目计划、招投标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5、物资采购计划、供应及定点情况。

6、药械采购计划、招投标、制度及计划执行情况。

7、重要科研项目的确立、资金使用、攻关结果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8、劳动用工情况。

9、领导干部使用公车、通讯设备及费用情况。 10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第三章 院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第七条 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或了工大会。 2、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扩大会议。 3、职工听政会。

第 院务公开的其他形式 1、科以上干部会、党政列席会。 2、医疗卫生工作总结分析会。 3、院务公开栏。 第九条 院务公开的时间

1、定期公开时间,主要指职代会、职代会组长扩大会议、职工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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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医疗卫生法规 贵定县人民医院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医院 行政 党群管理分册 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按有关规定随时召开)。 职代会团(组)长扩大会议(根据情况可随时召开)。 医疗卫生工作总结分析会每季一次。

2、不定期公开的时间.主要指通过公开栏、各种会议、局域网等形式的公开。 第四章 院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条 职代会公开的程序

1、按院务公开的内容形成单项报告,经职代会团或联席会议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 2、职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表决、通过或作出决定。

3、行政领导根据职代会提出的意见或作出的决议、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向职代会表明改进的意见、措施和报告改进的情况。

4、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一条 重要事项的公开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日常一般性公开由各有关部门直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

第五章 院务公开的组织与领导

第十二条 院务公开必须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支部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各业务部门承办,工会组织协调。

第十三条 建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医院领导小组由党支部、院长、政工科、财务科、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工会等领导和部门的人员组成.党支部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开方案的修订和完善,重大问题的协调、指导以及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办公室设在院办,院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文件的起草、方案的修订实施和信息反馈。

第六章 院务公开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四条 建立医院院务公开监督小组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医院工会、院办、政工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的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工会任组长,政工科主任兼任副组长。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在职代会上向职工代表报告院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 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对“公开”内容必须做到重大事项在职代会上公开,重要议案随时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并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医院将把公开内容列入对口科室部门及负责人的年度目标责任中,并将其执行情况纳支部工作目标和科室业绩考核管理,并与奖惩任免挂钩。凡对院务公开执行不力或未能按规定公开的科室和个人,不能评为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

第十六条 要在职工经常活动的醒目地方设立固定的院务公开栏和职工信箱,对职工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要指定专人整理和办理。

第十七条 职工医院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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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 职工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四、劳动法律监督实施办法(2005年3月2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履行工会对我院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我院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院监督组织

(一)、根据规定,基层单位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由工会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任由工会担任,并配备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日常工作,监督委员会的人数为5人。

(二)、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受院工会领导,并接受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根据规定,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依法监督; (二)、实事求是; (三)、依靠群众;

(四)、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第五条 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医院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并对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评价; (二)、对医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并要求改正; (三)、要求上级劳动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根据职工的申诉举报,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 (五)、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又拒不改正的,运用新闻媒体进行披露、批评。 第六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对象是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第七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内容: (一)、执行国家有关就业规定的情况;

(二)、执行国家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四)、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报酬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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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医疗卫生法规 贵定县人民医院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医院 行政 党群管理分册 (六)、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处理规定的情况; (七)、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 (八)、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规定的情况; (九)、执行国家有关职工保险、福利待遇规定的情况; (十)、其他执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二章 监督程序

第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采取视察、检查、调查、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接受职工投诉举 报控告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受理职工的咨询、投诉、举报、控告; (二)、指派两名以上工会劳动监督员进行调查; (三)、口头或书面提出整改意见; (四)、整理期限到期,应当进行检查;

(五)、经口头或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拒不改正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的《劳动法律监督处罚建议书》并对用人单位处罚或采取其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

(六)、在劳动法律法规监督过程中,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情节恶劣的行为可以向新闻媒介通报,公开表明工会的态度,实行监督。

第十条 用人单位具备以下条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应当发出书面《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或《劳动法律监督处罚建议书》:

(一)、确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该行为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用人单位有能力进行整改;

(四)、对违法行为,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以上四条件应当同时具备。

第十一条 《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和《劳动法律监督处罚建议书》应经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第十二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执行任务时,用人单位及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触犯刑法的,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阻挠监督检查人员正常工作的; (二)、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围攻、谩骂、殴打的; (三)、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拒不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五)、对举报人员、监督人员、证人进行诬陷打击报复的。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贵定县人民医院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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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五、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工会经费的来源:会员交纳的会费;本单位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其他收入。 2、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会员活动;职工活动费;工会业务费等。 3、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工会一支笔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3)、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收会员监督。

(4)、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

第二节 工会岗位职责

一、 工会工作职责

1、在院的领导下,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工会日常工作。

2、组织职工行使民主权利,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做好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3、加强调查研究和源头参与。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院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参与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的协调工作,与单位行政方面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代表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执行。

5、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做好职工爱岗敬业、岗位成才工作。做好双文明先进个人和其他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6、组织职工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

7、做好职工的生活福利保障工作,开展送温暖工程。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四自教育,做好女职工工作。

9、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二、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1、团结和带领女职工发扬职工主人翁精神,在医院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

2、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向一切歧视、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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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并监督贯彻实施。组织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参与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工作。

4、加强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积极培养女职工,向重要岗位推荐女职工干部,树立女职工典型、女职工先进。 6、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三、工会职责

医院工会分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医院工会分会的全面工作;主持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工人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方针、,传达医院党、政、工下达的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实施。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全委会、办公会。参加医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参与重大事情的决策,维护职工对党政工作及工会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做好桥梁纽带作用。

4、负责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和传达党组织对工会工作的指示与任务。协助组织做好职工学习与教育工作。做好工会每年的工作总结和制定新一年的工作计划。 贯彻和实施职代会决议。

5、经常深入调查研究,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6、积极开展工会的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生活福利、劳动保障、女工及青工等方面各项活动。 7、领导和协调各委员的工作,指导和帮助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8、与所属各部门党政领导及工会委员一起,作好每年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

10、认真做好四必报和五必访工作。

“四必报”:(1)医院党、政、工新出台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的传达及贯彻情况必报;(2)职工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必报;(3)工会年终工作总结、年初工作计划及重要活动情况必报;(4)突发性重大事件和恶性事故及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必报。

“五必访”:职工生病住院、结婚、生育、亲属去世、特困必访。

四、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安排组织好工会会员活动日,经常向工会会员进行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

2、做好分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和会籍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好新会员人会、关系接转、保留会藉、自动退会和开除会籍手续。

3、负责各项组织统计工作,做好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长、职工代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等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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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情况的统计。

4、受本单位工会的委托,接受会员和职工代表的申诉,并及时向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协助工会做好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期间的有关日常工作。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基层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指导工会小组开展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会小组工作经验。

7、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 8、负责院工会下发文件的保管工作。

五、财务委员职责

财务委员在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工会财务工作必须根据党和的有关、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在勤俭节约和保证需要相结合的原则下,依靠群众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

2、按规定及时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

3、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账表、凭证、档案、资料。及时记账和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4、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目。

5、主动地向经审委员会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经审委员会的审查。 6、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建立和健全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制度。登记工会财产帐目,监督和检查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

7、模范地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

六、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广大职工参与医院民主管理的能力。 2、根据医院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工会会员素质。

3、调查、采访、收集各时期教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展开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4、抓好信息交流和通讯报导工作。根据各个时期中心工作,发动职工并亲自参与撰写稿件,报道本部门、本单位的各种有关活动,职工中的先进事迹,积极向医院、工会有关刊物投稿。

5、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医务工作者、先进集体等先进典型的业绩。 6、协助办好医院宣传栏,收集并统计有关宣传报道资料。

7、负责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具体落实。组织工会职工的培训工作,帮助会员总结推广先进医疗护理经验、管理经验、服务经验。参与并组织分会演讲、授课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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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医疗卫生法规 贵定县人民医院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医院 行政 党群管理分册 8、负责做好医院工会布置的宣传活动,组织职工积极参与。 9、 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七、文娱体育委员职责

文娱体育委员在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方针,执行医院工会关于文体活动的布置和要求,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2、制定活动计划,按照“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制定年度文体活动计划。

3、 积极开展和建立各类兴趣小组。把具有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的职工组织起来,有计划地开展活动。 4、在开展活动中注意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5、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医院工会和相关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

八、女工委员职责

女工委员在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女职工中开展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为主要内容的“四自”教育。

2、为女职工提高文化、技术素质创造条件,教育女职工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 3、负责女职工有关的各种活动,安排好“三八节”、“五一二护士节”等活动。

4、积极主动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等问题。及时了解职工家庭问题,多沟通、多询问,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女职工特殊的具体困难。

5、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女职工参政、议政能力。

6、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落实好女职工的“五期”保健工作。(“五期”保健:女职工的经期、妊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健)组织安排女职工的妇科专项体检工作。

7、配合医院计生工作机构,抓好分会职工的计划生育宣教工作。

8、负责与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联系,并做好医院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布置的有关活动。

九、经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和工会财产。

2、审查监督工会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审查结束,要写出审查报告,报送工会委员会;如有违纪行为的,要同时抄报上级工会和上级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

3、审查工会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报工会经费审查情况。 4、审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监督工会经费使用,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5、在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调动工作时,负责做好监督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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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十、工会小组长职责

工会小组长在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工会小组的各项日常工作和活动,并积极组织和参加院工会、分会组织和布置的活动。认真组织会员学习政治、文化、技术,开好小组民主生活会。

2、协助科室、班组长组织好劳动竞赛活动。

3、传达工会安排的工作,收集并积极反映职工建议、意见和要求。

4、注意了解并及时反馈职工中出现的临时困难或生病住院等情况,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开展“互助互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5、协助工会做好职工的权益维护、福利等工作。 6、每年完成工会工作的有关报道一篇。 7、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 团支部工作

第一节 团支部工作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的民主权利。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进行教育和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的思想觉悟,密切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主要形式为:

1、支部大会

⑴、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大会共同讨论。

⑵、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讨论发展新和组织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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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医疗卫生法规 贵定县人民医院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医院 行政 党群管理分册 ⑶、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

⑴、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

⑵、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支委分管工作及执行决议情况,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

⑶、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

⑴、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团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⑵、团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

⑶、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分团小组召开民主生活会。 4、团课

⑴、组织上团课是对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

⑵、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⑶、团课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吸收申请积极分子参加。 5、政治学习

⑴、组织进行政治学习是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的经常性工作。

⑵、团内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开展形势教育,结合思想实际,有针对性 进行学习、教育等。

⑶、团内政治学习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三、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四、例会制度

1、支委会要建立例会制,至少每二周一次。 例会内容:(1)政治学习;(2)研究支部工作。

2、支委会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各委员要向支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五、簿册管理制度

团支部设立三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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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党支部和群团工作

1、活动记录簿

由支部保管并记录,每次支部活动时,都要按时间、出勤、主持人、主要活动内容、讨论发言内容、会议形成的决议等项认真记录,并持此簿向团委汇报活动情况。

2、光荣簿

由宣传委员保管并记录。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可由向支委成员反映和及时进行表扬。 3、团费收缴簿

由组织委员保管并记录,由团委验收。

第二节 团支部岗位职责

一、支部职责

1、向支部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向校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当好团支部一班人的班长,经常找其他委员研究工作,提出支部的工作、活动计划,按时主持召开支委会。

3、掌握好的日常表现,做好思想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执行团的决议和遵守纪律情况,检查督促佩戴团徽,按时收缴团费。 2、鼓励同学靠拢团组织,讲好团课,抓好培养和发展工作。

3、做好积极分子的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三、宣传委员职责

1、积极向团内外青年宣传团的知识。 2、负责组织好的文体活动和政治学习。

3、办好班级的黑板报,积极向团委提供稿件,记录好光荣簿。

四、文体委员职责

1、发动和组织青年积极参加业余或课余文体活动; 2、发现和培养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

3、建立文化体育活动阵地,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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