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担任婚姻家庭调解员中医中药的几点体会
今年8月份,我有幸成为**市民政局婚姻调停调解委员会中光荣一员,我们总共有12位调解员,大约是2周值班一天,在此期间,通过和来访者交流、沟通,我对男同性恋同性恋者家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这2个半月来的调解工作来谈谈我的的一些现象。
一、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大部分是女方提出来的。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当中,80%都是由女性提出来想要离婚,男方一般一开始不想离婚,可是如果女方一再坚持非离不可,或者个股表现出态度很强硬,男方就会表示“算了,算了,离婚算了,赶紧签字”。为什么分手多是女方提出同居来的?其实,看似女方提出,并不是说妇女的权益提高了,很多女人离婚之后表示,离婚是最无奈的选择,是因为男方的太坏习惯是在太多,无法和他过下去。
二、感情破裂的夫妻,经常将离婚两字挂著在嘴边。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中所,60%的夫妻都曾表示:“调解员,这次你无需调解了,没用,我们在前或者多久之前就已经来过这里,给了他(她)很多机会,可是你看,对方还是没有改变,没用,我真失望,那时我们是真的要离婚。”很多男同志都声称,自己最受不了的是老妈,总是诸如此类就说离婚。在家庭中有矛盾,是一件十分正常的好事,但为什么会导致离婚,我总结了一下,这些导致离婚的一般而言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一)夫妻一方未“断奶”,责任意识缺失
有一对90后的小夫妻,男方(**)对教育工作没有上进心,整天在家玩游戏,玩手机,连小孩都不愿意要,男女双方所以导致女方对其失去信心,导致分手。在这里见解我要谈谈自己的看法,什么样的人你不能和他结婚?唯一的一条原则是,“在溺爱家庭长大的孩子,你不能和他结婚”,因为这样的人,他不知道什么叫做责任,称其量只能叫做“巨婴”
(二)家庭暴力不断,优越感思想泛滥
不受封建思想和原生家庭的影响,有的丈夫认为砍伤、虐待妻子是自己的事情,别人无权干涉,再之女方在沟通交流是语言过激,就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极容易纠纷产生家庭矛盾和纠纷激化。如果出现家暴意外事件,妇女一定多少要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
(三)各自家庭文化、生长环境差异,易引发成员间的“战争”
现实中所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两代家庭,因文化、观念、生活方式等不同,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表面化都可能产生分歧;同时,不能较多的和对方父母和好的相处,也会进一步激发家庭矛盾。
(四)性格不合,受家常琐事困扰导致的冲动离婚
由于双方或一方个性太强,在一些非微小原则的细小问题上为一句话、一件事争执不休,互不相让、如男方爱打、女方爱骂,有了矛盾,一触即发。这类纠纷的特点是夫妻之间经常争吵,感情不融洽,经过调解双方容易和好,事后又容易闹翻,常在气愤之中轻易表示离婚,但气消之后两人又自动和好,有的离婚后又其要求复婚。
在婚姻中,如果有一人愿意为关系100%负责,能够帮助那这个家庭至少能够高枕无忧;如果两个人都能100%负责,那这个家庭会幸福美满;如果都只负责50%就有得争了,谁多点谁少点法官都判不清。对于上述四种合同纠纷类型,我认为前两种问题调解的效果不是很,而后两种情况通过对姊弟的劝说夫妻和启发,成功的机率还比较高,而且如果后两种情况的夫妻如能参加“接纳自我,接纳他人”以及“沟通技巧”等这样的课程的话,应该对建立幸福家庭有很实际的意义。
最后,我不断学习和积累调解工作的业务知识,增强处理各类环境问题的能力,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家庭婚姻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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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任人民调解员一职以来,始终坚持实打实学习,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人。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无私奉献,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此人的工作总结如下表所示回顾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
重要我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半年来,认真学习了《劳动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知识。为了更好地向党组织靠拢,在工作和事业面前,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使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为司法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尽职尽责。
二、注重求真务实,连续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经过不断学习、积累,我具备了比较丰富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能够从容地控管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在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人民调解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关键步骤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没出现过错。在基层工作期间,我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处理突发重大案件迅速,及时掌握群众第一手资料,善于发现问题,尽快杜绝安全隐患,并完成各项首要目标任务。
三、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组织工作,发挥调解组织应有作用
要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指标,没有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是难以实现的。村民大小事繁杂,难免因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而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有了纠纷如不及时组织协调,及时制止事态的经济发展,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还会包含到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甚至会引起纠纷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到整个村庄的和谐稳定。作为村调委会,是村民事纠纷调解的职能部门。调委会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群众分忧解难。调委会要求全体调解人员,一但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入,及时调解,果断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化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建立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良好基础,自村调委会成立以来,就装配了较强的力量,随着机构和人员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充实。村调委会下设调解会议室,配备了两名专职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会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为了或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根据《人民调解其他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调委会组织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工作程序、教育工作纪律以及学习、会议制度。 多年来,我村调委会在乡、和村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在广大调解人员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若,还存在不少差距,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我们要思想,抓住机遇,勇于开拓,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做好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我村的全面稳定,发挥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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