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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明清戏曲中梦意象的文化意义

来源:好土汽车网
202113论元明清戏曲中梦意象的文化意义

杨佩璇 吴佳瑜 郭豪杰

西北大学,陕西西安 710000

摘 要:受中国古典文化中鬼梦信仰的影响,中国戏曲家与梦有着不解之缘。结合社会文化因素,戏曲家创造出了爱情婚姻梦、超度解脱梦、伸冤复仇梦和公案梦等不同类别的梦意象,不同类型的梦意象与不同的文化背景有密切联系,可以寄托作家情感、表现时代精神、反映民族心理。学术界不乏对于戏曲与梦的研究成果,但大多从微观视角分析具体作品中梦的文化价值。本文以历史与美学观念为指导,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结合当代文艺批评理论,从中国古代梦魂整体的视域下将中国古代魂梦戏作为一个整体,分析作品中梦意象的文化意义。

关键词:戏曲;梦境;意象

作为民族文化代表的中国古代戏曲,集叙事文学和抒情文学于一身,反映了古代社会的历史风貌。而戏曲作品中带有“魂”、“梦”意象的剧目在古代蔚为大观,在元明清可考剧目中占比达到七分之一。这些剧目中的主人公往往以鬼魂形象出现或是主人公为生者,但整个故事在生者的梦境中展开,还有些剧目中鬼神与梦境皆出现。任何一种文化现象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原因。戏曲中的“魂”、“梦”意象出现也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因此,将戏曲中的魂梦意象分类,并且挖掘不同意象出现的文化层面原因是很有必要的。

一、公案梦与鬼神信仰

中国民间的鬼神信仰古已有之。在古代世界观的指导下,百姓认为心中人是由灵魂和肉体共同组成的,即使肉体消亡人也能继续以灵魂的方式存在。由此,人在某种程度上得以永生。借助这种“灵魂不死”的想象,人对死亡的恐惧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很大补偿。随着鬼神观念的深入发展,人们对未知和充满不确定性的鬼魂产生了更加丰富的想象,创造出了无数引人入胜、惊诧诡异的鬼神故事,其中有的故事是人们茶余饭后的消遣,而有的则为了劝人向善。而这些都成为鬼神入曲观念和情节的基础。伴随鬼志怪谈的发展和佛教传入中国,善恶果报思想也逐渐渗透入中国戏曲中。这一类戏剧作品分为两类,一类指灾祸发生前事件主人公梦见与监狱相关的梦,比如《东窗记》《捉放曹》《宝剑记》另一类主要指官员通过鬼魂托梦的情景获取到断案的讯息进而影响整个案件的裁定,比如在戏曲作品中,杨国被杀害后还被残忍地烧成灰捏成花坛。因此,他的鬼魂附在了瓦盆上,不得转世。机缘巧合,他向拿花盆做尿壶的老汉诉说过自己的冤屈,老汉替他向包拯伸冤。坏人被法律惩处。再有《神奴儿大闹开封府》的例子,该作品中腊梅教唆他的丈夫李德义和丈夫的兄长李德仁分家自立门户,这气死了兄长李德仁。之后她为了能独霸家族财产,设计阴谋诡计害死李德仁的独子神奴儿,神奴儿化为冤魂,大闹开封府,最终报仇。公案梦戏曲实现得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难以实现的梦想。在不公平、有欺压的社会中,底层民众永远处于有冤无处伸的尴尬地位,他们只得把沉冤昭雪的梦想寄托于鬼魂托梦中。诚如陈独秀在《新青年》上的撰文:“吾国鬼神之说素盛,支配全国人心者,当以此种无意识之信仰观念最为有力”。[1]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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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托的是人们对生活的希望。

二、爱情婚姻梦与传统婚姻观念对人性的压抑

中国古代的封建婚姻往往忽略了爱情,向来只考虑“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却往往会违拗婚姻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古代婚姻的目的是祖先的祭祀和家族的繁育“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4]爱情这一象征自由和独立的人生体验和被封建礼教所排斥。但人镌刻在基因里的本能欲求是无法被礼教这些社会化的东西所束缚的。文人借用戏曲表达自己对于爱情的追求,满足人们心中对于男女欢爱、花好月圆、相思离别的追求和向往。这一爱情婚姻类梦意象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讲述帝王后妃相思别离的梦,比如白朴《梧桐雨》第四折,马嵬一役后,唐明皇对杨贵妃思念成疾,二者在梦中相见,共享宴会欢娱;再比如《汉宫秋》中的“孤雁幽梦”一折,写昭君出塞后,汉元帝和昭君又在汉宫相见,但汉元帝梦醒后只能听到孤雁鸣叫,思念孤苦之情油然而生。帝王与后妃虽都在最尊贵的地位上生活,但二者之间是绝对不对等的关系,帝王的国家领导的属性远优于其家庭属性,因此他很难扮演丈夫的角色,而后妃则依附于帝王生存受到种种束缚,发生于帝王后妃间的爱情偏离了正常爱情的轨迹。但帝王后妃终究也是人,他们也渴望能够拥有人的感情和人的欲望,因此剧作家们借用戏剧作品来表达对他们的同情。另一类梦境内容主要是才子佳人相思相恋,比如在白朴的《墙头马上》中,李千金和裴少俊在私奔之前于梦中相见;《渭唐奇遇》中庐玉香与王文秀在梦中私定终身。还有一类是夫妇分离梦,比如《紫钗记》《东郭记》《珍珠录》等,这些相爱相恋的男女因种种原因而不能在一起,他们只能把自己对恋人的思念寄托在梦中。[5]

三、伸冤复仇梦与社会黑暗

在中国人的传统认知中,有冤必报、有仇必究。这也是社会对于那些恶人无形的道德制约与规范。比如《礼记·曲礼上》:“父之仇, 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 不反兵;交游之仇, 不同国。”但在封建王朝末世的元明清三代,尤其是蒙元时代,很多冤屈无法昭雪。比如关汉卿的关汉卿的《包待制三勘蝴蝶梦》,开封府中牟县王老汉被皇亲彪马撞伤,还被毒打要命。而这名皇亲不但不需要受到制裁,反而为王老汉复仇的三个儿子却要受到责难。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伸冤复仇成为一种主题。

《盆儿鬼》202113例如在《窦娥冤》“魂旦托梦”这一折中,窦娥的鬼魂进入自己父亲蒙正, 诉说自己冤屈,要父代为报仇。再比如,《神奴儿》第二折,神奴儿给老院公托梦,要求老院公替他伸冤。还有孔文卿的《东窗事犯》岳飞父子抗金屡战屡胜,却被奸人秦桧诬陷,含冤而死。岳飞向宋高宗托梦,要求朝廷昭雪。还有《昊天塔》第一折中,父兄冤死之后给杨景托梦,诉说自己的悲惨状况“:把骨殖吊在幽州昊天寺塔尖上,每日轮一百个小军,每人射我三箭,名曰百箭会,老夫疼痛不止。”[6]再比如关汉卿的《西蜀梦》第三、四折,关羽张飞“壮志未酬身先死”于是鬼魂托梦给刘备,希望能够复仇。这些鬼魂托梦以达到或是伸冤或是复仇目的的戏本,本质上都是主人公对邪恶势力与不公平的遭遇不屈服、不妥协、负隅抵抗的精神。在这部作品中,伸冤复仇的内涵从个人上升到了国家。由此可见,鬼魂形象是剧作家们内在意识的外化,鬼魂复仇是剧作家们对清明社会环境的美好想象,剧作家们借鬼魂复仇,来抒发自己心中的愤懑。

结语:梦意象大量出现在中国古代戏曲尤其是戏曲繁盛的明清时代,中华历史积淀、人们的审美习惯和当时社会的政治文化生活环境共同塑造了这一特征。梦意象作为中国古代戏曲作品中一个独特的审美存在,不仅为戏剧美学的发展涂抹了光鲜亮丽的一笔,也丰富了戏剧理论研究的宝库,而且对后世的文学及影视艺术创作提供了可资的借鉴,对梦意象的研究十分

重要。

参考文献:

[1]《鬼的生长》见周作人著《夜读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3页。

[2]詹石窗《元代道教戏剧的象征性》,1994年6月《戏剧》,戏曲研究月刊。

[3]马克思《(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第9页。

[4]孔颖达.礼记正义[M].郑玄注,吕友仁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5]王德兵. 明清戏曲美学范畴研究[D].扬州大学,2014.[6]冯保善.明清通俗小说中的戏曲传播[J].明清小说研究,2009.

作者简介:

杨佩璇(1999.5),女 ,汉,山西省太原市,本科,研究方向为戏剧戏曲。

吴佳瑜(1999.11),女,汉,陕西省延安市,本科,研究方向为古代文学。

郭豪杰(1998.5),男,汉,陕西省咸阳市,本科,研究方向为戏剧戏曲。

(上接第43页)

望/是狼烟/迟迟不见当年的独我言/山水觅/却不现”,均描绘相似情境,男儿也曾志在天下,儿女情长都成为绕不去的坎,格局狭窄,局限在“众里寻她千百度”的悲伤之中,困顿其中而无法自拔。

(二)语病丛生

音乐创作者在作词时,由于文化水平的不足,遣词造句存在语病,不符合逻辑。如李袁杰的《离人愁》首句“春去白了华发落寞了思量/剪下一缕愁丝遮目让人盲”,“华发”本就是白发,又何必“白了”呢?又如《肝肠寸未断》“霸王收起剑,别姬也已走远”,“霸王别姬”这一流传千古的故事,作者连“别”字究竟何意都未曾搞清,更别提曲名的生搬硬凑了。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一味追求押韵和文采,反而不顾词意和逻辑,本末倒置,不仅不能够给大众带来美的熏陶,反而成为不知所云的低水平作品。

(三)辞藻堆砌

古风歌词以古典诗词中的典型意象及名句化用为特色,然而,在目前的古风歌曲中,存在大量辞藻堆砌的作品。乍一看文辞华丽韵味十足,细细推敲就能发现作词者文化水平不高,对基本的典故理解不当。如近年来很火的音阙诗听的《红昭愿》,仅仅是在歌词中进行浮躁的拼凑,内容空洞,前后矛盾。有网友指出,古风歌曲歌词创作中,时间就用“夜未央”、“韶华”、“千年”;地点就用“长安”、“江南”、“人间”;人物就用“少年”、“伊人”、“离人”等,可以说很准确d地描述了古风歌曲中辞藻堆砌的乱象。古风歌曲的歌词中时常出现无病呻吟的爱情故事和堆砌的词藻,受众必须着力提高自己的鉴别能力。

根植于中国古典诗词的古风歌曲,以套用诗歌、化用名句

或依托意境再创造等形式不断发展。其存在不断丰富古风歌词的文化内涵,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于树立文化自信有直接意义。然而,古风歌曲在对中国传统诗词的借鉴创作中,仍然存在境界狭窄、语病丛生和辞藻堆砌等问题。虽然局限性颇多,但通过对其中问题的发现和探讨,我们相信并期待在未来的发展中,出现更多优秀的、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古风歌曲。

参考文献:

[1]柳犁:《从古风音乐的兴起看传统音乐文化的回归与延续》,《戏剧之家》,2015 年第22期。

[2]梁慧敏、孟修祥:《诗乐合一——李白诗歌艺术论之一》,《江汉论坛》,2004年第11期。

[3]冯译允:《古典音乐元素在流行音乐潮流中的发展研究》,《大众文艺》,2016年第2期。

[4]胡冬晴月:《论古风歌曲歌词的叙事性与文学性》,《职大学报》,2020年第2期。

作者简介:

樊凯宁(1997—),性别:女,汉族,籍贯:江苏扬州,现就读于扬州大学文学院19级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文字学。

马春玉(1996—),性别:女,汉族,籍贯:安徽天长,现就读于扬州大学文学院19级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扬州大学大学生科创基金项目《论古风歌曲歌词对中国古典诗词的传承与创新》(项目编号:X20200063)结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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