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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好土汽车网
 合 同 书

西永综保区B区主卡口待车场停车收费管理及监控系

统工程

西永综保区B区主卡口待车场停车收费管理及监控系

统工程合同

甲方: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创格科技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永综保区B区主卡口待车场停车收费管理及监控系统工程收乙方承建施工。为明确各自权利、表现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对该工程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规模: 二、

合同文件

以下文件应组成甲方与乙方达成的合同,作为合同不可分割之重要组成部分,并进行阅读和解释。

1、 合同书及附件 2、 乙方报价书

3、 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图纸。

三、

工程内容、范围、承包方式

1、 工程内容: 2、 承包范围:

3、 承包方式:乙方按报价要求对工程进行总包,且本合同为一次

性包干合同,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四、

工程工期

该工程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总工期包括: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工期和乙方前期准备阶段工期。工程竣工为按合同工期完成全部合同质量。

若因甲方原因或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工期顺延,甲方在施工时增加的工程范围和内容、设计变更所需的工期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

工程质量标准

1、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A/T 394-2002 JT/T 428.1-2000、

JT/T428.2-2000、JJG 107-95、DBJ08、EIA/TIA-569、JGJ/T16-92标准,以及相关国家最新规范、要求。

2、 工程安装、调试必须符合GBJ232-92、GB5031-2000、JGJ/T16-92、

GA/T175-94、GB50311-2000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国关最新规范、要求。

3、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履行乙方质量责任和义务;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4、 工程竣工经乙方与甲方共同进行内部质量、外观质量、技术资

料、管理文件、根据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行业检验评定

标准进行验收,全部功能须实行并合格使用。

5、 整个系统未实现《附件二: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清单》所列功

能要求,乙方负责整改并实现其功能,由此产生的全部费有乙方自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本合同《附件

一:系统工程设备清单》中的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有所提供的必须为全新合格产品。 7、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进行施工,确保系统满足功能要求,隐蔽

工程必须由甲方派驻代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8、 乙方保证按(IS09000:2000)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

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9、 产品质量终身维护,保修期限为2 年。2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负责用户使用人员的培训。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 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

六、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造价结算和工程费用支付

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 1.1工程合同签订生效并乙方进场施工10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计 元(人民币大写: )

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95%;余下工程结

算金额的5%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整个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两年后一次性支付(不计息) 2、纳税属地原则

甲方在支付该工程款的同时,按国家现行税法有关规定,乙方应缴纳工程属地内应发生的税金。

七、

合同包干总价及包含内容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包干总价,包括设计材料费、安装调试费、综合费。其中,设计材料费包括实现该系统功能的所有设备、材料费用及所有相关的运输、保险、搬运费用;安装调试费包括安装调试期间(在系统工程竣工移交之前)所需发生的施工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管理费、名种土建费、各种配合费、成品保护费、文明施工费、环保费、停窝工费、水电费(不论累计时间长短)等所有费用;综合费包括税金、风险费、可能发生的零星工程费用等。 八、

合同包干总造价调整

1、 本工程如因下列二条原因可编制调整预算,经甲方审核、认可

后方能调整工程合同包干总价。

1.1因甲方要求更改设备和材料和品牌、规格、数量。

1.2因甲方增、减乙方的工程承包内容,造成设备及材料数量增减。 2、本工程除上述原因可调整合同包干总造价外,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原因和理由要求甲方调整合同包干总造价,不得额外增加费用。

3、合同包干总造价调整方法

3.1因1.1条造成的变更,由甲方核定更改后设备和材料的价格,与原设备和材料价格比调整价格,乙方无条件认可。按甲方确定数量清单再调整设备材料总差价,其它费用均不计取。

3.2因1.2条造成的变更,由甲方确定数量清单,按合同签订单价调整设备材料费用,其它费有均不再计取和调整。

3.3乙方提供由双方即时签字的、合法的、已归档、甲方要求变更的书面资料,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按以上规定办理调整合同包干总造价。

九、验收

1、工程完工并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把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需要整改部分,乙方应在一周内完成整个系统整改、联动调式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附件二: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清单》所

列功能要求,

同时甲方将对整个系统主要设备材料按《附件一:系统工程设备清单》进行逐点检查、验收。 3、 工程竣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合同、施工方案及相关文件约定的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

3.2有三套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含文字资料、竣工图、系统操作维护手册等);

3.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合格证(涉及到主要进口设备提供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的影印件); 3.4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

4、乙方未能按合同时间完成工程安装、调试,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甲方处罚乙方罚金(按天累计计算):10天以前乙方按合同金额的3‰/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0天以上乙方按合同5‰/天支付违约给甲方。

5、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系统功能不能实现,系统运行不稳定,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整改(费用自理),直到实现设计的功能要求。

十、工程保修、技术培训

1、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甲方之日起计

算,保修金

按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预留。在保修期内,前6个月乙方应调专项工程维修组,此后乙方必须派专人每天到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并在甲方留下书面签字记录;期间,若乙方保修工程出现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电话保修通知或书面通知送达到后3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并在接通知后两天内修复。若乙方不按约定时间每月进行回访,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修金中扣500元违约金,第二次甲方在乙方的保修金中扣1000元违约金,第二次甲方在乙方的保修中扣1500元违约金,以此类推;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通知后不按本约

定按时进行保修(以通知运营商的电话清单为准,甲方的联系电话在保修责任书中明确),即为违约,甲方可安排专业人员或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人为损坏的除外),同时每发生一次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若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发生变化,必须自变更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将不退还乙方保修金。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或维修款时,乙方有义务将所欠金额补足。

2、 若产品因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或者系统故障,乙方应无条件更

换产品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若因非乙方原因的人为因素造成产品损坏,甲方只按合同价格支付设备费,乙方无条件更换损坏的设备,并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 免费为甲方在现场培训维修操作人员3-5名。

4、 随后续技术开发的进展,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设备软件升级

及其它后续技术服务。此服务不受两年保修期的限制。

十一、违约责任

1、 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总合合同。

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时完成全部或部分施工量。

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按前文规定对已完成部分工程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4、乙方现场施工管理力量、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或现场文明施工不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经甲方书面警告7日内仍无根本性改善时,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在甲方合同终止通知发生后15天内必须无条件退场,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5、乙方若擅自更改设备和材料的品牌和选型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整改。若乙方无力更换、整改,甲方可勒令乙方退场,并向乙方追索相关损失。

6、若产品和施工质量最终达不到相关国家工程规范要求和《附件二: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清单》,甲方可拒付工程款,并向乙方索相关损失。

十二、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结

果则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拆讼。

十三、其它

本合同为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系统工程设备清单 附件二: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清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乙方: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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