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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型:

特惠贸易协定(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 经济同盟(Economics Union)

完全的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s Integration) 特点:

组建方式是在地缘化的基础上由小到大

一个开放与封闭相统一的,以开放为主的体系

以市场一体化为开端,以实现经济一体化乃至政治、安全、军事一体化为目标 内部往往是综合国力强大的国家发挥主导作用 对内、对外既有竞争又有合作

关税同盟:同盟内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关税,而且各成员国实行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 关税同盟创造的经济效应(维纳)

贸易创造效应 本国生产(高)→他国生产(低) 贸易转移效应 低成本国→高成本国

社会福利效应 净效应=贸易创造-贸易转移 贸易条件效应(动态效应): 规模效应/竞争/吸引外资 垄断/内部分化加剧 自由贸易区:

成员国对非成员国的进口有制订关税的自主权; 适用原产地规则,即产品必需原产于区域内或产品的主要部分原产于区域内。这种产品才可以在区域内进行自由贸易。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 罗布森的分析:自由贸易区也可以有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但与关税同盟的这两种效应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差异。 大市场理论:

西托夫斯基(T.Scitovsky)和德纽(J.F.Deniau)针对共同市场提出。

观点:⑴通过国内市场向统一的大市场延伸,扩大市场范围获取规模经济利益,从而实现技术利益;⑵通过市场扩大,创造激烈的竞争环境,进而达到实现规模经济和技术利益的目的。 共同市场在一体化程度上比关税同盟又进了一步,它将那些被保护主义分割的小市场统一起来,结成大市场,然后通过大市场内激烈竞争,实现大批生产带来的大规模经济等方面的利益。

协议性国际分工:指两国达成相互提供市场的协议,一国放弃某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另一国,而另一国放弃另外一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对方。这样,便能够使两个国家都获得规模经济的好处。 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

由日本一桥大学经济学教授小岛清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来的。

其核心观点:区域经济集团组建以后,不同经济体分散的小市场结成统一大市场,企业摆脱了市场规模的限制,并通过协议使各成员方分享规模经济效益。 2.特点:

目的:争取外贸顺差,解决工人失业问题 对象:发达国家的夕阳工业

手段:关税壁垒及非关税壁垒措施

策略:防御性的限制进口政策之外还采取政府补贴和商品倾销等手段主动向别国市场进攻。 背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导致的大萧条

主要代表:凯恩斯《通论》——创造有效需求是解决经济危机的根本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初才兴起的,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4.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

老挝 、柬埔寨 、缅甸 、泰国 、越南 、马来西亚/新加坡 、汶莱 、菲律宾 、印尼 成果

《东盟六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共同有效特惠关税税率包含物清单》中,99%以上的产品已经降低到0-5%的税率。

东盟新成员四国近80%的产品已分别进入各自的清单。 在这些产品中,越66%的产品税率已在0-5%的范围内。越柬到2006年必须把包含物清单中的产品关税降低到不高于5%的水平,老挝和缅甸到2008年,柬埔寨到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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