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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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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税收问

题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上海石油税收问题

【颁布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沪税外﹝2001﹞41号【发文日期】2001-04-29【实施时间】2001-04-29【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市财税八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20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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