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 活的办学实体。从法律和制度上增强和明确高校在 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学科专业设置方面的自主 201 4年1月l 0日 权,同时引导各类高校依法制定章程,依据章程进 行自主管理。此外,要不断增强高校适应社会的主 动性、灵活性-9高效性。如通过改革考试和招生制 度,健全自我选择机制;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改 革,健全自我激励-9约束机制;要发挥社会中介组 织作为-9高校之间关系“缓冲器”的作用,鼓 励各类教育中介组织参-9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9监 督,健全社会参与治理机制。 《中国教育报》的新闻 评论员文章指出,教 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要突破困境,通过综合改革 形成一个制度化的治理架构。这个构架有三个基本 的要求:一是要有完整和科学的制度安排;二是要 建立起协调有效的教育组织体系,形成保证制度和 组织体系灵活运行的机制;三是要能够有效形成和 充分发挥教育治理能力,有效解决教育发展中面临 的现实矛盾和问题。这三个方面是衡量教育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指标。教育领域综合改 革应该以此为目标。当然,形成这样的一个构架, 需要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直面来自各方面的重 学前教育管理应 “省级统筹,以县为主” 庞丽娟、范明丽在《教育研究》2013年第10期 撰文指出,改革完善我国学前教育管理,要 重阻力。要实现这一目标,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需 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理清理顺、教育和学校 的关系,注重协商、协调、协作、协同,并妥善处 理好这些关系,这是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前 提;二是理顺教育改革的机制,把着力点放在 教育和法规建设上,这是教育治理体系的范 畴。其中,推进管办评分离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 必然选择。三是必须处理好教育改革与社会领域改 革的关系,并通过综合改革的方式来推进。 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其核心是要加大省级 对省域内学前教育的统筹领导责任和县级对县 域内学前教育的管理指导责任;重点是要实现管理 主体重心和财政保障重心的“双上移”,即行政管理 重心从乡镇提升到县级,统筹管理的重心进一 步提升到省级;财政投入保障的重心则以 支持下的地方为主,且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差异有所区别,发展水平越低地区,财政保障 主体重心应越高;关键是要处理好、省、县三 构建“宏观”、“自主灵活”的 高等教育管理 董泽芳等在《高等教育研究》2013年第10期撰 文指出,适应全球化的激烈竞争,我国高等教育管 理要进一步理顺、地方、高校和 社会四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是进一步转变政 级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在中西部辖区较大或区 县较多的省份,地级市仍要充分发挥其承上启 下的功能,减轻省级的压力;在部分东部省份 可先通过试点改革,逐步弱化地级市职能,较少管 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在省与市、县的关系上, 适当扩大县级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权 限,为其承担学前教育主要管理职责提供保障。通 过转移支付、学前教育经费单列制度,将学前教育 府职能。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完善宏 观,内容主要是发展规划的制定、经费预 算与统筹、教育机构的设置、各类证书-9学位标准 的制定、质量标准的监控等;地方要进一步转 化角色意识,强化统筹功能,提高统筹效能,从过 去的“执行”角色转换为切实承担“统筹”重任的 角色,协调地方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 系。二是落实高校法人地位,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灵 经费预算编制权以及教育经费的分配权、管理权等 明确给地方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县与乡的关 系上,在加强县域统筹规划、集中管理的基础上, 重点科学规划并制定县域学前教育财政预算,争取 在县域内实现对学前教育经费支出的区域结构的合 理规划。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