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规章制度
对学生会的所有成员实行积分管理,开学初给每位学生会成员100分,以后根据各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加、减分,学期结束,学生会成员的最后得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凭证。以上制度由学生会主席团打好考勤并作好加、减分的纪录。学生会主席的积分由老师统计。
(一)会议纪律
1、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10分,按要求请假的不扣分。
2、开会期间应保持严肃,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对于不清楚的问题要及时询问。 3、随身带上笔、本子及袖章,对于重要的事情做好笔录。未带扣2分。
4、遵守上下级观念。不顶撞部长、不予其他成员发生冲突,情节严重扣2分。
(二)值勤纪律
1、在升旗、做操、各项检查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到集合点集中,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不到的一次扣10分,按要求请假的不扣分。
2、执勤时不得嬉笑打闹,做一些与值勤无关的事。一经发现扣2分。
3、值勤结束,必须将打分册交回学生会办公处,当日执勤不交回表扣2分。
4、学生会成员检查时,语气和善,态度端正,严禁与所检查班级争吵、谩骂、聊天,一经发现,扣取当
事人积分5分。
5、学生会成员应该注重自己的公众形象,自觉接受同学监督,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名誉。凡是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经核实扣当事人积分 5 分。
6、在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时,学生会成员应服从主席团安排;不配合、不积极参与所规定的工作或活动者,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扣1—5分,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以身作则,并无故推卸责任者,一次扣积分2分。(注:若工作中出现矛盾,应以大局为重,把工作完成后再找团委老师帮忙协调解决。)
(三)请假制度
1、确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检查工作的,将请假条交到学生会主席处以作备案。
2、学生按正常程序请假的不扣分,如出现无故缺席,将由学生会主席团追究相关责任人。(一周请假次数不超过三次)
(四)奖惩制度
1、学期结束,各成员的最后积分将成为本学期评优的凭据,凡积分低于80分者不能评优,积分低于50分者(含50)将解除职务并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且永不录用。
2、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学生会干部,由校团委按部门人数的30%-50%选出优秀者,为班级学期评优加分。
3、对于能够认真完成工作,从不迟到、早退、缺旷,任职期末积分皆颁发对其工作给予肯定的奖状。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另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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