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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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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防火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知识

第一节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分类

一、危险物品的分类

危险物品品种繁多,常用的有约2200多种,性质不一,危险性大小不同,而且一种危险物品不是只有单一的危险性,而常常具有多种危险性。但是,每种危险物品必有一种表现最为突出的主要危险性。为此,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及品名编号》将危险物品分为九类,我国危险物品的编号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方法如下:

X X XXX

类别 项别 顺序号

第一类 爆炸品

1、点火器材

导火索: GB编号:14007别名:导火线、导火绳、引火线

理化性质:以黑火药味芯体,外层包有棉线,爆燃点290~300度。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沙土压盖。 2、起爆器材

导火索: GB编号11007、11008、12004、14005 别名:导爆线、传爆线 理化性质:有黑索金等猛性炸药为主制成,用雷管起爆,爆速约7000米/秒。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沙土压盖。

雷管: 11001、11002 别名:爆管、起爆管 灭火剂:爆炸后若起火,可用水扑救。 3、炸药及爆炸性药品 闪光粉:GB编号:11102

理化性质:为镁粉和氯酸钾的混合物,遇火立即燃烧,并发出极强的白光。 4、其他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易燃气体

一氧化碳:GB编号:21005

密度:1.250克/升(0度) 相对密度:0.793(液体) 爆炸极限:12.5%~74.2% 最易引燃浓度:30%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成为爆炸性混合物,漏气遇火种有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乙炔: GB编号:21024 别名:电石气

密度:1.173克/升(0度) 自燃点:305度 爆炸极限:2.5%~82% 最易引爆浓度:10.3%

危险特性:遇高温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与空气或氧气生成爆炸性混合物。与铜、汞、银反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氟和氯形成爆炸性反应。 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

甲烷:GB编号21007、21008 别名:沼气 相对密度:0.415(—1度) 爆炸极限:5.3%~15%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氢:GB编号21001、21002 别名:氢气

理化性质:无色无臭气体。极易燃烧,燃烧温度可达2100~2500度。与氟、氯

等能起剧烈反应。

密度:0.09克/升 爆炸极限:4.1%~74.2% 灭火剂:雾状谁、二氧化碳 硫化氢:GB编号:21006

密度:1.539克/升(0度) 爆炸极限:4%~44% 理化性质:无色、有恶臭(臭蛋气味)易燃、剧毒气体。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沙土

2、不燃气体 3、有毒气体

氨: GB编号23003 别名:液氨 分子式:NH3 相对密度:0.817(—79度) 爆炸极限:15.7~27.4%

理化性质: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体。在适当压力下可液化成液氨,同时放出大量的热,当压力减低时则气化,同时吸收周围大量的热,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

30毫克/米3,易溶于水,乙醚,水溶液呈碱性。 氯:GB编号23002 分子式:CL2 别名:液氯

相对密度;1.47(液体0度,369.8千帕) 爆炸极限:11%~94.5%(在H2中) 理化性质:黄绿色有毒气体,易溶于水和碱溶液。本身不燃,但有助燃性,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 灭火剂:雾状水

注意事项:储存时应于易燃气体、金属粉末、氨分开储运。如钢瓶漏气严重无法修理,可浸入过量的石灰乳水中(中和反应)。 煤气:GB编号:23030 爆炸极限:4.5%~40%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第三类 易燃液体

1、 低闪点液体(闪点< —18度)

乙醚:GB编号31026 分子式:C2H5OC2H5

相对密度:0.7135(20度) 闪点:—45度 爆炸极限:1.85~36.5% 理化性质:无色透明液体,极易挥发,极易燃烧,其蒸汽能从远处将明火引来引起乙醚液体起火。 蒸汽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温、氧化剂、过氯酸、氯气、氧气、臭氧等有发生 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 二硫化碳:GB编号:31050 分子式:GS2 相对密度:1.261(20/20度) 爆炸极限:1.3%~50%

理化性质:遇明火、火星极易燃烧爆炸,遇高温、氧化剂有燃烧危险。与铝、锌、钾、氟、氯、叠氮化合物 等反应剧烈,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水、二氧化碳、黄沙。禁止使用四氯化碳。 丙酮:GB编号31025 别名:阿西通、二甲(基)酮

相对密度:0.7972(15度) 闪点:—17.78度(闭杯) 爆炸极限:2.6~12.8%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泡沫、二氧化碳、干粉、黄沙

汽油:GB编号31001

相对密度:0.67~0.71 闪点:—50度 自然点:415~530度 爆炸极限:1.3~6.0%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1211灭火剂 2、 中闪点液体(闪点—18度~23度) 乙醇:GB编号32061 别名:酒精、火酒

相对密度:0.73(20度) 闪点:12.78度 自然点:423度 爆炸极限:3.3~19%

理化性质:易燃,与氧化剂铬酸、次氯酸钙、过氧化氢、、银、过氯酸盐等反应剧烈。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干粉。 乙炔:GB编号32029 相对密度:0.7231(20度) 闪点:—10度 理化性质:液体,不溶与水。遇热,明火、强氧化剂有引起燃烧危险 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 甲醇:GB编号32058

相对密度:0.7913(20度) 闪点:11.11度 自然点:385度 爆炸极限:6.7~36% 理化性质:易燃,遇明火、高温、氧化剂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铬酸、高氯酸、高氯酸铅反应剧烈,有爆炸危险。 笨:GB编号32050 别名:纯苯

相对密度;0.8794(20度) 闪点:—11度(闭杯) 自然点:562.2度 爆炸极限:1.3~7.1%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1211灭火剂 3、 高闪点液体(闪点23~< 61度)

甲醛:GB编号:33580 别名:蚁醛、福美林、

相对密度:液体为0.815(—20度,纯品)及1.075~1.085(37%水溶液,不含甲醇),气体为1.067(空气=1) 闪点:85度(37%水溶液,不含甲醇) 自然点:430度

灭火剂:水、泡沫、二氧化碳

危险性:本品与氧化剂、火种接触有燃烧危险。流失在地上的甲醛可用水冲洗后再用纯碱中和,冲洗干净。触及皮肤可用水冲洗后,再用酒精擦洗,最后涂甘油。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1、

一级易燃固体

红磷:GB编号:41001 别名:赤磷 分子式:P4 自然点:260度

理化性质:紫红色粉末,无臭,无毒。在暗处不发磷光。经摩擦极易燃烧,燃烧时散发出有毒有刺激性的氧化磷烟雾。能溶于无水酒精,不溶于水、二氧化碳。遇热、火种摩擦、撞击或溴、氯气等氧化剂都有引起燃烧的危险。与氯酸钾混合后,即使在含水分的情况下,稍经摩擦或撞击也会燃烧爆炸。

灭火剂:冒烟及初起火苗时用黄沙、干粉、石粉。大火时用水,但应注意水的流向,以及赤磷散失后的场地处理,防止复燃。如有散失物可用软扫帚扫除或湿布擦净。发现有赤磷冒烟,应立即将冒烟的赤磷抢救出来。赤磷从冒烟到起火燃烧,有一段时间,可以抢救。 2、

二级易燃固体

硫磺:GB编号41501

闪点:207.2度(闭杯) 自然点:232.2度 爆炸下限:2.3克/米3 灭火剂:水、沙土、泡沫 3、

一级自燃物品

黄磷:GB编号42001

相对密度:1.82(20度) 自燃点:30度

理化性质:纯品为无色蜡状固体。在空气中会冒白烟燃烧。受撞击、摩擦或氯酸钾等氧化剂接触能立即燃烧甚至爆炸。

灭火剂:雾状水、沙土(火熄灭后应仔细检查,将剩下的黄磷移入水中,防止复燃。) 4、

二级自燃物品

含油金属屑(GB编号42502)、油布及其制品(GG编号42506)、 油绸及其制品(GB编号42506)、油纸及其制品(GB编号42510) 5、

一级遇湿易燃物品

金属钠(43002)、金属钾(43003)、金属钙(43005)、金属锂(43001) 连二亚硫酸钠:GB编号43046 别名:保险粉、低亚硫酸钠

理化性质:有极强的还原性,遇氧化剂、少量水或吸收潮湿空气能发热,引起冒

黄烟燃烧、甚至爆炸。

灭火剂:干沙、干粉、二氧化碳。禁止用水。 6、

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1、

一级氧化剂

氨:GB编号51069

理化性质:本品加热到230度是,放出氧气。在300度时有爆炸危险。与硫、磷、还原剂相混合,有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雾状水 2、 3、

二级氧化剂 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害品

1、 2、 3、 4、

一级无机毒害品 一级有机毒害品 二级无机毒害品 二级有机毒害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 腐蚀物品

1、

一级无机酸性腐蚀品

:GB编号81002

理化性质:是强氧化剂,遇H发孔剂、松节油立即燃烧。遇木屑剧烈氧化以至起火燃烧。遇氰化物则产生剧毒气体。

灭火剂:沙土、二氧化碳、雾状水(禁用加压柱状水,以防飞溅) 2、 3、 4、 5、

一级有机腐蚀品 一级无机酸性腐蚀品 二级有机酸性腐蚀品 一级无机碱性腐蚀品

6、 7、 8、 9、

一级无机碱性腐蚀品 二级碱性腐蚀品 一级其它腐蚀品 二级其它腐蚀品

第九类 杂品

第二节 火灾特点与扑救

一、 可燃气体

1、

火灾特点

(1) 易造成大面积燃烧爆炸。

(2)储罐、气瓶在火灾是容易受热发生爆炸。

(3)储罐爆炸会引起相邻储罐发生连锁爆炸,导致火情扩大,引发大面积火灾。 (4)易造成人员伤亡。 (5)火灾扑救难度大。 2、扑救方法

(1)可燃气体发生火灾,应首先扑灭泄露处附近被引燃的可燃物火势,控制火灾范围,为进一步扑救泄露处燃烧做好准备。

(2)气体泄漏着火后,不可轻易关闭阀门,更不能随便关停输送气体的设备,以防止回火引起爆炸。应先关小阀门,控制阀门流量,降低气体泄漏压力后进行灭火,并事先做好堵漏准备,火焰熄灭后立即进行堵漏。

(3)气体泄漏起火后,不能盲目扑灭泄漏处燃烧,以防堵漏失败后大量可燃气体继续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发生二次爆炸。

(4)如果确认泄漏口不大,能在短时间内快速予以封堵,则可用水、干粉、卤代烷、蒸汽、氮气、二氧化碳等灭火,然后组织人员迅速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驱散泄漏气体。

(5)如果泄露口裂缝较大,确认难以堵漏或无法堵漏,则可用冷却着火容器及周围容器的办法,以防止发生爆炸,任其稳定燃烧,直至自行燃尽熄灭。 (6)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容器、气瓶或设备的冷却或灭火工作,要利用地形、地物、建筑物等为掩体,将容器放置其中,以防止爆炸伤人。如果有爆炸预兆,要果断将人员撤离。

二、易燃液体火灾

1、火灾特点

(1)先爆炸后燃烧。 (2)先燃烧后爆炸。

(3)泄漏易燃液体遇明火发生燃烧,燃烧面积随液体流散面积而扩大。 (4)火焰温度高,热辐射强。 (5)液体形成稳定燃烧。 (6)易造成人员伤亡。 2、扑救方法

(1)储罐火灾的扑救。

A、及时冷却罐体。当易燃液体储罐发生火灾时,首先启动固定式水喷淋系统,对燃烧罐和临近罐进行冷却。在未灭火之前要持续不间断地冷却,防止罐体受破坏。 B、集中力量灭火。针对不同的易燃液体,正确使用灭火剂,一般使用干粉、泡沫等,集中力量进行灭火。灭火前准备足够的灭火剂,扑灭后再持续喷射一段时间,防止复燃。

C、优先扑灭液体溢流燃烧。因为溢流液体在防护池内燃烧,直接威胁罐体的安全和灭火行动。 (2)泄漏火灾的扑救

A、及时堵漏。泄漏易燃液体燃烧,应及时采取关阀、倒罐、塞孔、捆扎等方法,目的在于减少或制止易燃液体泄漏。例如:某化工厂笨罐底部阀门损坏,笨液泄漏并燃烧,扑救中采用向笨罐注水以提高液面制止笨液泄漏的方法,取得良好效果。 B、控制扩散。泄漏易燃液体燃烧,随着流淌面积的扩大,燃烧面积也随之扩大。 C、迅速灭火。易燃液体在流动中燃烧,扑救比较困难。可集中大量干粉、泡沫等灭火,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是减少损失的关键。

D、防止燃爆伤人。在及时扑灭了易燃液体燃烧后,液体迅速挥发的蒸汽很快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发生燃烧。因此,灭火后要采取泡沫覆盖、导流回收等方法,减少液体挥发,同时要严格控制各种火源。 (3)可溶性易燃液体火灾的扑救。

A、灭火时采用抗溶性泡沫、干粉、卤代烷等灭火剂,使用普通蛋白泡沫,则应

加大泡沫供给强度,不间断喷射至燃烧停止。

B、根据实际情况可用大量水稀释燃烧液体,但此方法灭火后,易燃液体不能再使用,损失较大。

C、泄漏出的可燃液体燃烧,可使用大量水稀释,降低火灾危险性。

D、可溶性易燃液体因本身含氧、含碳量较少,燃烧时火焰为蓝色,有时不易发现,因此在灭火时要避免流淌的液体伤人。

三、易燃固体火灾

1、火灾特点

(1)燃点低、遇火即着,燃烧猛烈。 (2)易燃固体粉尘易燃爆。

(3)易燃固体燃烧产物毒性强,如硫磺、硝基化合物等。 2、扑救方法

(1)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多数易燃固体可用水扑救,使用干粉等灭火器后要防止复燃。

(2)采取疏散、隔离方法,控制火势。疏散是把可搬运的易燃物质运出火场,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隔离是对难以搬运而又受火势直接威胁的易燃易爆物,使用水幕、不燃物质等与燃烧隔离,降低危险。

(3)防止爆炸,迅速灭火。易燃固体多数怕猛烈冲击、碰撞或摩擦。因此在灭火时,尽量避免强水流直冲易燃固体,在扑救金属粉末火灾时,更要避免冲击,造成粉尘飞扬,发生粉尘爆炸。

四、自燃物品火灾

1、火灾特点

(1)有些自燃物品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能在空气中自燃,扑救中忌水,如三乙基铝,在空气中自燃,遇水发生爆炸。

(2)燃烧后熔融,扩大火势,如黄磷、硝化纤维胶片等。

(3)积热不散自燃,火势凶猛,如硝化纤维类物品和含植物油物品等。 2、扑救方法

(1)锌、锑、硼、铝等有机金属化合物燃烧,不可用水扑救,使用干粉、食盐、

干沙等。

(2)黄磷等自燃起火,可用大量的水扑救,但要避免直冲,防止熔磷冲溅伤人。灭火时应采取措施将磷浸没于水中,否则火势难以控制。

(3)硝化纤维类物品、含植物油物品(油纸)等自燃起火,可大量使用水扑救,并不断翻动,防止复燃。

(4)疏散物质,防止火势蔓延。扑救自燃物品火灾时,首先要控制火势,缩小燃烧范围,对火势威胁和有可能导致火势蔓延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时疏散隔离,把燃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五、遇湿易燃物品火灾

1、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火焰温度高。 (2)金属粉末易发生爆炸。

(3)燃烧产生的烟雾和气体有毒,对人体危害较大。 2、扑救方法

(1)正确选用灭火剂,严禁使用水或二氧化碳扑救。可用干粉、食盐、干沙等灭火剂。

(2)金属粉末起火不可用有压力灭火剂,防止吹散而造成粉尘飞扬,发生粉尘爆炸。

(3)疏散隔离、控制燃烧。对燃烧的遇湿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人员及时疏散、隔离、有效控制燃烧范围。对已经引燃的相邻易燃物品火灾,要首先扑灭。 (4)通风排烟,防止中毒。

六、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火灾

1、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伴有爆炸。无机氧化物本身不能燃烧,但一旦被卷入燃烧,会因高温作用而发生猛烈的燃烧或爆炸;有机过氧化物除具有极强的氧化性外,本身能燃烧,火焰温度高,火势猛烈,伴有爆炸。

(2)烟雾毒性很强。燃烧中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产生的烟雾和分解的气体毒性强,易造成人员伤亡。

(3)扑救难度大。由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性质各异,特别是活泼金属的过氧化物,遇水分解释放出氧气和热量,因此不能用水、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剂。 2、扑救方法

(1)采用浸没灭火。由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着火或被卷入火种时会放出氧,加剧火势,因此无论是采取封闭、蒸汽、二氧化碳、惰性气体等方式灭火都是无效的,只有使用大量的水或用水浸没,才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2)疏散或投弃,控制火势。

(3)正确选用灭火剂,及时扑灭火灾。一般情况下,可用大量水来扑救,少量活泼金属氧化物可采用干粉等进行扑救。

(4)参加火灾扑救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节 化工事故抢险救援基本原则

1、

做好火场侦查。切忌盲目进入现场,要及时向事故单位有关技术人员了解泄漏毒物的名称、理化性质、毒害类型、生产工艺状况等。(抢险人员一定要做好自身的防护,如穿戴防化服、防毒面具、隔热服或避火服等) 2、

配合现场工艺操作人员及时采取工艺措施,如:放空、减压、保压、停车、

置换等工艺措施。 3、

及时进行设备的冷却降温。在化工工艺流程中的容器、管道泄露或着火的,

一般不要先随意关闭阀门或开关,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在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实施开花水流的冷却降温。在射水救火时要注意利用地形地势隐蔽自己,防止爆炸伤人,禁止站在设备、管道、地沟、阴井等处。 4、 5、

在充分准备后进行灭火堵漏。 防止灭火后的复燃、复爆。

(1) 灭火后的油罐、容器、设备、管道的壁温过高,如不能继续进行冷却,会

重新引起设备内残存可燃物的复燃。

(2) 灭火后,燃烧区内的压力设备如果工艺措施采取不当或烘烤后的设备未能

及时得到冷却降温,会造成复燃、复爆发生。

(3) 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在灭火后未切断气源、液源的情况下,继续扩

散、流淌,遇到火源而发生复燃、复爆。产生这种情况是十分危险的,往往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要引起高度重视。

6、 灭火救援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现场情况,防止二次爆炸伤害救援人员。这种情

况通常发生在液化石油气存储容器、天然气存储容器、原油储罐、化工工艺生产储罐的火灾中,要求灭火过程中注意及时发现爆炸征兆,迅速组织全体人员撤离。

当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盛装容器和官网由于泄漏等原因而引起火灾时,如果不能及时灭火或控制燃烧,经过一定时间后,有可能使容器过多受热,容器内部温度上升,体积膨胀,压力增大,最终使容器破坏而造成爆炸。

(1)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储气罐(柜)爆炸征兆。当发现储气罐排气阀猛烈排

气,并有刺耳哨声,罐体震动厉害,火焰发白时,便是爆炸前奏。 (2) 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征兆。钢瓶在火焰直接作用下,持续燃烧约3分钟,

就有爆炸的危险;火焰颜色白亮刺眼,声音变细,发出“嘶嘶”声,如此持续5~10秒左右,声音与火焰突然消失,随即爆炸。

(3) 油气火炬燃烧的爆炸征兆。拱顶油罐的火炬燃烧一般是在罐顶呼吸阀、透

光孔或裂缝处燃烧,灭火时,首先应根据火焰燃烧的特点来判断在短期内油罐是否会发生爆炸。一般认为当火焰呈桔黄色,发亮有黑烟时,油罐不会爆炸;而当火焰呈蓝色不发亮、无黑烟时,说明罐内混气混合物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有可能在短期内发生爆炸。当发生火炬燃烧时,绝不要将罐内油品外输,使罐内形成负压,罐外燃烧的火焰吸入罐内引起爆炸。 (4) 沸溢和喷溅的征兆。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种类、水分含量有关。一般情

况下,原油火灾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油罐火灾在出现喷溅前,通常会出现油面蠕动、涌涨现象;火焰增大、发亮、变白;出现油沫2~4次;烟色由浓变淡;发出剧烈的“嘶嘶”声等。金属油罐会发生罐壁颤抖,伴有强烈的噪声(液面剧烈沸腾和金属罐壁变形所引起的),烟雾减少,火焰更加发亮,火舌尺寸更大,火舌形似火箭。根据实验,含水1%水分的石油,经45~60分钟燃烧就会发生沸溢。

第四节 灭火器选择

1、 火灾种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及其制品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 石蜡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E类(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的火灾。如发电机房、变压器室、配电间、仪器仪表间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在燃烧时不能及时或不宜断电的电气设备带电燃烧的火灾。 E类火灾是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的专用概念,主要是指发电机、变压器、配电盘、开关箱、仪器仪表和电子计算机等在燃烧时仍旧带电的火灾,必须用能达到电绝缘性能要求的灭火器来扑灭。对于那些仅有常规照明线路和普通照明灯具而且并无上述电气设备的普通建筑场所,可不按E类火灾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最近发布第131号公告,批准发布GB/T 4968-2008《火灾分类》推荐性国家标准,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

根据 ISO 3941:2007中的定义,增加了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GB/T 4968-2008《火灾分类》国家标准新规定的六类火灾如下: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B 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E 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 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2、一 般 要求

(1) 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判断出应选哪一种类型的灭火器。如果选择不合适的灭火器不仅有可能灭不了火,而且还有可能引起灭火剂对燃烧的逆化学反应,甚至会发生爆炸伤人事故。目前各地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A类火灾场所配置不能扑灭A类火的B、C干粉(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另外,对碱金属(如钾、钠)火灾,不能用水型灭火器去灭火。其原因之一是由于水与碱金属作用后,会生成大量的氢气,氢气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后,容易形成爆炸性的气体混合物,从而有可能引起爆炸 事故。

(2) 虽然有几种类型的灭火器均适用于扑灭同一种类的火灾, 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灭火有效程度(包括灭火能力即灭火级别的大小,以及扑灭同一灭火级别火试模型的灭火剂用量的多少,和灭火速度的快慢等)方面尚有明显的差异。例如,对于同一等级为55B的标准油盘火灾,需用7kg的二氧化碳灭火器才能灭火,而且速度较慢;而改用 4kg 的干粉灭火器,不但也能灭火,而且其灭火时间较短,灭火速度也快得多。以上举例充分说明适用于扑救同一种类火灾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在灭火剂用量和灭火速度上有较大的差异,即其灭火有效程度有较大差异。因此,在选择灭火器时应考虑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3)为了保护贵重物资与设备免受不必要的污渍损失,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其对被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例如,在专用的电子计算机房内,要考虑被保护的对象是电子计算机等精密仪表设备,若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肯定能灭火,但其灭火后所残留的粉末状覆盖物对电子元器件则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和粉尘污染,而且也难以清洁。水型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也有类同的污损作用。而选用气体灭火器去灭火,则灭火后不仅没有任何残迹,而且对贵重、精密设备也没有污损、腐蚀作用。

附录 E 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表E 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灭火剂类型 干粉与干粉 干粉与泡沫 磷酸铵盐 碳酸氢钠 碳酸氢钾 不相容的灭火剂 碳酸氢钠 、 碳酸氢钾 蛋白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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