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管辖权异议不能在二审中提出,人民受理案件,当事人对于人民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时提出,人民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异议如果成立,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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