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提存是指当债务人要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给有关机关提存,而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制度。
一、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一)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二)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
(三)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四)提存。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五)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二、提存的机关是公证机关还是还是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
我国的提存机关是公证处,公证处依据《提存公证规则》办理提存事宜,没有公证机关的找基层人民。
三、分析提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志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提存的适用条件有:
1、提存主体合格。提存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提存人、提存机关和提存受领人。
2、提存的合同之债有效且已届履行期。
3、有合法的提存原因。提存的目的在于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是以向提存机关交付标的物来代替向债权人的履行,因此,只有有合法原因才可提存,而不能由债务人任意提存。
4、提存客体适当。提存客体也就是提存标的物,是提存人交付提存机关保管的物。提存物原则上是债务人应给付的物并应适于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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