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有存折了或银行卡,存款是不要身份证的 ,但是若超过5万元还是要提供身份证。
需提供身份理的银行业务:
一、存单、存折挂失,要使用身份证件来证明是存单、存折的合法主人。若存单(折)使用了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名字,出现了同音字、乳名、曾用名、笔名,甚至他人姓名,储蓄机构将不予认同,拒绝办理。假若想证明存单确属于己,必须去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事处、本人单位等开出印刷体的正式的书面证明来证明这个误差。
二、加补密码、修改密码要使用身份证件,若存单(折)与身份证件的名字不一致,也不能证明存单(折)的归属,储蓄机构不予办理。
三、定期存单办理部分,全部提前支取的,要交验身份证件,以证明存单属于本人所有。若使用了别名、同音字,出现了存单姓名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情况,储蓄机构不予认可,不能办理。
四、提取五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存款时,需要出示身份证件,银行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身份证件与提款人存折姓名一致后,方可支取现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债券;
(七)买卖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to234.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