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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可以追加诉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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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到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可追加,也可不追加。,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不予认可。,根据法律规定,在任何时候,当事人均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但能否被采纳是由法官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加当事人是法官在诉讼中认为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可以裁定追加。,当事人可以提出追加的请求,但能否被采纳还是由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的。,但是在案件审结前再追加被告,可能需要重新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和调解这些庭审程序,这是对已经进行的庭审程序的重复,会拖延案件的审理期限,浪费审判资源,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对庭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不一定支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这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发生原告要求追加被告的,可以诉讼中止。,认为追加被告有必要的,也可以追加。建议书面申请,是否追加由决定。,执行过程中,常常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以保证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利益。何种情况下,如何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做了具体规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综上所述,到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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