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力量,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推进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和谐社会就是充满志愿者精神的社会,科学发展观就是充满志愿者精神的发展观。当代大学生是志愿者队伍的主力,他们活跃在教育、贫困、环境、残障、医疗卫生、妇女儿童、文化、社会道德等众多公益活动中,主动、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时间、精力、专业知识等,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并在志愿活动中得到学习锻炼,使个人获得内在满足,社会价值得以体现。
真正的民族精神仅是指反映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发展方向的精粹思想、进步观念和优秀文化,而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正是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志愿精神强调不分种族、不分肤色、不分等级、不分亲疏,只要是人就需要关爱和帮助,只要是生命就需要关爱和帮助。因此,志愿精神能够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共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下,党和政府统筹和推动志愿服务,为广大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提供了广阔而自由的平台。伴随和谐社会的建设,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聚集在志愿事业领域,包括人力资源、资金资源、自然资源、宣传资源、人文资源等等,从而使大学生获得社会各种资源的支持,积极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作为志愿者队伍的主体,当代大学生的参与既体现了社会文明时尚,也促进了大学生整体素质的提升;既培养了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又使得其自身角色获得认同。
志愿者活动使大学生们获得一个深入接触社会实际、真实了解与认识中国国情的极好机会,这不仅丰富了他们的生活阅历,还增强了他们的感性认识;强化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对改善社会风气,确立敬业精神起积极作用;通过志愿服务培训和实际工作,增强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和帮扶弱势群体意识,使他们学会与人团结合作,依靠团队力量去共同完成任务。通过培养帮助残障观众、残奥会运动员或者其它弱势群体的技能和树立帮扶意识,使他们从中学会关心他人,并延及关心整个社会,学习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延及服务于整个社会和
人民的利益。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因为热爱公益事业,因为热爱自己的祖国,大学生志愿者在自己的志愿服务岗位上默默奉献着,“以服务人民为荣”的精神贯穿了志愿活动的每个角落。
我曾任校红十字会会长、青年同伴教育培训班主持人。在此期间,曾组织参与了大型青年志愿者活动,在奉献中收获青春的感动。想想自己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伸出援助之手,那是一种多么快乐、幸福的感觉。加入志愿者不仅是光荣的,还可以增强人自身的精神文明素质,更能够加强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的友谊,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一种奉献精神。“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奉献什么,而不该看他取得什么”,我们现在需要的正是这种精神,一种雷锋精神。
2009年12月份,我校2006级学生、志愿者王彬在备战2010年考研的紧张时刻,成功将造血干细胞捐献给一位台湾同胞,一个濒临死亡边缘的患者命运将从此柳暗花明。“能挽救一个和自己流着相同血液的人的生命,这是一个偶然,也是一种幸运,我义不容辞。”王彬笑说。如此朴实的志愿精神,感动了王彬周边的每一个人。
中华精神的弘扬需要志愿精神的参与,而志愿事业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华民族诚信、团结、自强精神的支持。相信,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加入志愿者的行列中来,让自己的青春在祖国的土地上绽放,志愿者一定会给这个社会更多的福音;中华民族精神会因我们而更加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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