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需要在3个月内完成,需要吊装的演艺甲板板块、围壁板块及舞美钢柱钢架数量特别多,施工范围大,受现场和施工场地限制,吊装转运不方便,很多板块需二次甚至多次转运。
二、工程特点:
1.工期紧迫,需要在3个月内完成整个工程;
2.施工范围大,需要吊装的板块和钢架数量特别多,且受现场和施工场地限制,吊装转运不方便,需要多次转运。
三、主要编制依据:
1.设计要求、图纸;
2.国家行业有关技术和验收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TB/T871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
四、吊装前准备工作:
1.技术准备:
1)对图纸进行认真、全面的熟悉,对于各节点做到了然于胸;
2)进行细致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施工现场情况; 3)做好土建与钢结构的交叉作业的协调、沟通;
4)对于预埋螺栓进行间距、标高、扭矩等各方面的复测,并进行详细的记录。
2.吊装现场施工环境及措施:
1)施工现场无高压线或其它线缆等设施。
3.板块、构件的准备:
1)对于板块、构件的编号、数量进行清点;
2)对板块、构件进行质量自检;
3)对板块、构件的制作按照图纸设计进行核对; 4)规划板块、构件的吊放位置,进行就近就位,尽量避免二次倒运。
4.吊装接头配件准备:
1)整理好各种连接件等,满足吊装的条件;
2)检查吊耳安装情况,如不能满足现场吊装要求,需现场增加或重新安装吊耳。
5.吊装机具、材料、人员准备计划:
1)吊装机械的配备应从施工场地情况;构件几何尺寸、重量大小、起吊高度;本公司机械装备情况等三个方面考虑;
2)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锁具、扣卡、工具等是否齐全及是否达到安装使用要求;
3)吊装工机具准备(见下表);
4)人员准备,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吊车司机、起重工、电工、电、气焊工、安装工、辅助工。
6.其它准备:
6.1板块、构件的运输,需要持证上岗和具备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专门培训。
1.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保护板块和构件,避免损坏。 2.对于一些次要结构如垫板、肘板、补板等,由于刚度较小、数量较多,在运输过程中应进行打包,严禁散装,以避免发运混乱。
3.运输的构件必须按照吊装要求程序进行发运,尽量考虑配套供应,确保现场顺利吊装。
4.板块和构件应对称放置在运输船舶上,装卸时应对称操作。
5.次要结构和主要结构一起装车运输,不应在次要结构上堆放重型构件,以免造成受压变形。
6.在板块和构件运输过程中应放置垫木,并在用钢丝绳固定时应做好构件四角保护工作,以防止构件变形和刻断钢丝绳。
板块和构件的堆放:
1.板块和构件堆放场地应平整,场基坚实,无杂草,无积水。
2.板块和构件堆放应使用垫木,垫木必须上下对齐。每堆构件堆放高度应视构件的情况分别掌握,对于重型和大型主要构件采用单层堆放,对于平面刚度差的构件如桁架,一般采用竖立堆放,每堆一般为5榀组合,每榀之间应放垫木。
3.每堆板块和构件与板块和构件之间应留出一定的距离(一般为2m)。
4.如现场场地允许,板块和构件可按吊装顺序及安装位置,在保证起重机械及运输车辆行走通畅的情况下,按各种型号分别堆放于吊装位置附近。
5.板块和构件编号宜放置在两端醒目处,以便于吊装时构件的查找。
定位基准水平点的复测:
吊装前,应多次对主船体进行调平,并采用激光经纬仪对主甲板型值进行测量复核,根据测量型值在每根立柱的安装位置旁边立标杆,作为上建组装的基准。
设置警示标志:
吊装开始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警戒。
吊装注意事项:
在具体操作时,工人需遵照起重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找准吊点。 2.捆绑合理。
3.起吊平稳。起吊10分钟后停留5-10分钟,以观察吊重工具的变形情况。
4.起吊信号统一,联络清晰,可靠。落地处用垫木缓冲,酒后严禁作业。无证不能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随时抽查和组织人员检查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公司项目部和安全员根据安装特点及位置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上岗前进行岗前教育讲话,增强安装人员的安全意识。技术负责人对工人逐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履行签认手续,不留空白。
3.确保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如汽车吊司机、电焊工、信号工等)。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5)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得患有精神病、癫痫病以及被医师鉴定为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病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等。若发现工作人员饮酒或精神不振,禁止其登高作业。所有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在结构吊装工程中,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班组长、安全负责人、班组成员、吊起操作指挥人和绑扎检查人的职责。
为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担负起安全技术负责的职责。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交底,并且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若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存在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若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停止作业。吊装作业场所应有足够的吊运通道,并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吊装前,应先进行地次低位置的试吊,以验证其安全牢固性。吊装的绳索应用软材料垫好或包好。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吊装时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服从指挥号令,严禁违
章作业。起重作业应做到“五不吊”:手势指挥不清不吊,重量不明不吊,超负荷不吊,视线不明不吊,绑不牢或中心不明不吊。
为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应符合高空施工体质要求,定期检查身体。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放在易落下的位置。所有手动工具应穿上绳子套在安全带上,防止失落伤及他人。高空作业人员严禁饮酒后作业,禁止同时作业。
为识别和监控危险源,应对吊装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如起重吊装机械伤害、现场临电触电、被吊物坠落、消防火灾、交叉作业基坑坍塌、吊车倾覆、攀登作业高处坠落、高处安装落体打击、悬空作业高处坠落等。为预防危险源的发生,吊车司机应持证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现场临电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禁止无证操作维修电气设备和私接乱拉现象。司索工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检查吊索吊具的磨损破坏情况,现场设置警戒区和安全警示标志,并设抓人监护。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清理易燃物及材料,并配备消防设施,动用明火严格执行动火制度。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在吊装与基坑交叉作业时,需做好协调沟通,吊车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吊车支腿加垫板,可提高承载力。
3.及时设置安全爬梯,并进行固定。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作业,并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4.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设立警戒区和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安装使用工具袋。
5.在安装工施工时,需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讲话。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病及禁酒后作业。高处安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作业。
6.应急措施方面,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程序、时限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同时保护现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保证110、119、120电话的畅通,发生案件及时报警、发生伤亡事故及时抢救。相关责任人要迅速到位,在第一时间直到现场,处理突发事件,控制现场秩序。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底限度。
7.事故管理方面,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伤亡情况,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搞好预测工作,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工伤报告处理制度。发生工伤事故,使之丧失劳动能力满十个工作日医药费在500元以上者,都应上报行政部作为安全指标考核的条件。预计在三十个工作日以上的工作事故8小时内上报,在48小时内上报事故调查报告,重伤事故在2小时内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上报,调查事故报告在14小时内上报。发生重伤事故,施工现场安全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即时抢救处理,并以最快时间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和向上级部门上报。由安全员及管理人员个人失职,延误抢救时间,所
造成的人员伤亡等,付重大责任,公司将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对事故都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召开事故分析会或进行事故调查,先是弄清原因,明确责任,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手段,对每一起发生的事故,车间、部门、工地应及时召开现场会,使广大职工受到教育。
⑥如果发生负伤或者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除了尽力进行抢救,还必须按照规定快速上报,并且妥善保护现场。等待有关部门检查并同意后,才可以恢复生产。对于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人,必须严肃处理。
⑦每件重大未成事故都必须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采取措施,以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⑧对于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思想麻痹、严重失职、官僚主义、违章指挥,或职工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员监督不力,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况,必须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对于故意破坏和制造事故的人,必须坚决处理。
⑨如果发生事故,抢救至治疗阶段的事宜都由事故单位负责。必须加强事故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由安全保卫处负责调查、分析、责任处理和提出预防措施。事故单位必须参加,工会也必须协同参加,报总经理批准,相关部门执行。对于当事人的处理,事故单位必须提供治疗时的详细要案。工伤事故的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
⑩工伤事故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⑴轻伤事故:指负伤后停工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者失能伤害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情况。
⑵重伤事故:指相当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天的失能伤害者。
⑶多人事故:指同时伤及3人及以上的事故。
⑷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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