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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0820)(2)

来源:好土汽车网


长沙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征 求 意 见 稿)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攻坚时期。为积极适应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快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长沙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教育发展的背景分析 1、发展基础更加厚实

过去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强力推进教育发展,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显成效,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基础教育品牌优势逐步显现,为“十二五”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预期指标基本落实

实施学前教育“翻番工程”,全市注册幼儿园达906所,在园幼儿161558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6.6%,比2005年增长35个百分点。积极推进高水平、高质量“普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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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均达到100%,年辍学率分别控制到0.08%和0.88%, 适龄三类残少儿童入学率达到85%,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6%,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保持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发展取得突破,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每万人口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到2941人、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年。

(2)建设工程实施顺利,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连续五年每年安排一个教育专题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先后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三改”(改水、改厨、改厕)工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建设改造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整体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比例达到80.7%。加快扩充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拓址新建周南、明德等 所普通高中学校,累计增加学位 个。职业教育设施明显改善,投资14.8亿元的长沙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基本竣工,2010年秋季投入使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与雷锋职业中专成功合并,易地发展工程全面启动。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市级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达到6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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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改革纵深推进,办学活力逐步增强

建立健全省统筹、县为主、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义务教育由人民办学向政府办学的转变。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探索建立了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和以校为本、民主开放的教研机制,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大胆改革招生考试制度,通过小学划片招生、初中电脑派位、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招生计划分配等措施,有效均衡学校生源基础。改革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培养模式,先后培养选拔40名副县级后备干部,选派近200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参加专项培训;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效能。实行骨干教师异地培训和滚动培训,累计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2700人;组建7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对口培养优秀中青年教师120多名;实行农村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和城镇教师支教制度,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全市共有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1095所(个)、在校学生291739人,与2005年相比,增幅分别达到36.5%和7.4%;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全面取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校中校”招生。加大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全市共发展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3个,引进外籍教师 人,结交国际友好学校8所。 实行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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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督导评估考核,9个区县(市)全面通过省级验收并全部获得优秀等级。

(4)素质教育不断深入,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实施中小学德育整体工程建设,基本形成有长沙特色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有关经验在全国推广;组织学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奥运火炬传递、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承办、建国六十周年庆祝等大型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爱国爱家热情,增强了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得到重视,承受挫折、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重视抓好课程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效拓展学生个性发展的空间,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探索建立立足不同起点、符合发展方向、适应本质要求的学校发展性评价体系和关注成长过程的丰富的、立体式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构建了以学分制为主要特征的开放灵活的职业教育体系,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导向作用。着力推进校本教研,探索形成了联片教研、网上教研等教研模式,全市共确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课题226项,有52项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奖。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0年,全市中考一次性合格率90.3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73.02%,均居全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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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考上线率和录取率连续五年居全省前列,科技、体育、艺术等各项竞赛活动成绩斐然,在全省占据了主导地位。

(5)教育投入持续加大,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加大公共财政支付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投入总量。“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性教育投入总量约218亿元,其中2009年财政性教育投入总量达到51亿元,比2005年增加33亿元,增幅达183%;小学、初中和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达到6729元、10224元和8417元,比2005年分别增加4776元、8424元和6770元,增幅分别达245% 、468%和411%。财政投入的不断增长,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全市 学生入学资助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一费制”全免,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力度和资助范围持续加大,五年累计投入免补经费11.87亿元,受惠学生达443万人次;教师人员经费基本得到保障,工资福利明显提高;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初步建立,累计化解“普九”历史债务8.9亿元,基本实现了学校轻装发展。

2、发展经验更加丰富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不断探索教育发展规律,丰富和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对推进新时期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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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教育发展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过去五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履行办学责任,有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兴教助学为己任,为教育发展献计出力,成为了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后盾;全市广大教职工严谨务实、敬业奉献,创造了教育发展的精彩亮点。事实证明,只有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教育事业发展才能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突破。

二是教育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经济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以来的教育方针。“十一五”以来,我市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服务经济、关注民生、统筹协调、科学发展的原则,跳出教育看教育,立足全局抓教育,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不断提升教育发展的内涵品质,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提升了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可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教育,是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三是教育发展必须始终抓住教育教学质量这个核心。质量是学校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力量之源。多年的教育实践告诉我们,抓教育就要理直气壮地抓质量、规范科学地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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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一以贯之地抓质量。只有始终围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用质量说话,凭实力竞争,教育工作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学校教育才能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四是教育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任何事物的发展,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往往在所难免。如何充分发挥积极主动的精神,从主观方面入手、从体制机制入手,着力破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决定了教育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教育发展的活力源泉。

3、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一是知识经济爆发的时代特征更加鲜明。21世纪是世界大发展大变革的时期。在知识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背景下,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教育作为知识创造和传播的一个主要领域,在人力资源和科技产业开发等方面将发挥从未有过的关键性作用。认真谋划和全面推动教育发展,将使教育更好地服务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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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教育一直以来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和关注的重点。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从满足家庭期盼、实现民族振兴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高度,再次强调了强国必先强教的深刻道理。省委、省政府把教育作为推进富民强省的三大战略举措之一,明确提出了教育强省的奋斗目标,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也把教育作为推动创业富民的基础性工程,适时启动教育强市建设工作。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教育在经济社会中愈加重要的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地位。

三是城市建设发展的整体形势更加有利。过去五年,我市经济实力实现了新跨越,预计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300亿元以上,人均达64180元;新的五年,长沙将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快推进区域性消费中心建设,加快城市国际化进程,在全国率先初步建成两型社会示范区、率先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强劲的发展态势,将为长沙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搭建更加广阔的平台。可以预见,明天的长沙会更加美好,长沙的教育将大有作为。

4、发展任务更加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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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对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对照外地教育发展形势、对照广大人民群众期盼,我们的教育工作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改革和发展教育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教育公平亟待重视。农村教育相对滞后,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特别是内部设施装备严重不够,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农村孩子享受不到城市孩子同等的优质教育。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特别是优质公办初中资源匮乏,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和“大班额”问题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教育公平。

二是教育创新发展与传统观念和既有模式之间的矛盾逐步凸显,办学环境有待优化。区域内学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和管理体制多样,教育资源缺乏有效统筹,办学效益难以实现最大化。政府、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观念仍然比较滞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和应试教育的倾向仍然比较严重。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模式限制了教育发展的空间,制约和影响学校发展。校长疲于应付,缺乏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教育家办学的氛围难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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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教育经费投入增长与财政支付压力的矛盾比较突出,经费保障有待加强。尽管近年各级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由于城市建设和民生投入等项目开支不断加大,客观上对教育经费造成了挤压之势,致使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与事业发展需求不相匹配。特别是在当前学校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上级有关教育经费的政策口子尚未得到全面落实,城区教育配套建设和农村县(市)办学条件改善推进难度很大。少数县(市)高中阶段教师人员经费尚未得到全额保障,学校缺乏自筹经费的政策空间,运转存在一定困难。

四是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与教育内部存在的各种问题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教育管理有待规范。素质教育实施力度不大,办学特色不够鲜明,品牌优势尚不明显,部分地区、部分学校和部分教师教学观念仍然比较落后,“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仍然存在,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身心健康受到影响。职业教育技术含量不高,学生动手能力欠强,不能很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部分教师缺乏职业理想、从业激情,热忱于补课收费、家教家养,严重影响教育和教师形象。

二、“十二五”教育发展的总体战略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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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积极弘扬湖湘教育传统,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科学把握教育发展规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为实现长沙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推动长沙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和幸福家园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2、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科学统筹。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统筹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探索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径,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育人为本,促进公平。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深入推进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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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依法保障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提高质量,彰显特色。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形成教育改革发展的区域特色,增强教育整体竞争实力,着力培育国内有较高声誉、国际有较大影响的“湘”字号教育品牌。

3、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教育体系基本完善,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区域内学前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高中教育特色明显、职业教育内涵提升,人才队伍全面优化,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教育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教育贡献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先进行列,高标准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全市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教育发展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综合实力达到或接近发达城市水平。

——教育事业发展水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全市0-3岁婴幼儿入托率达25%以上,3-6岁幼儿毛入园率达92%,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到100%;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均达到100%,年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2%和0.4%以下,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88%;高中阶段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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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率达到96%以上。高等教育基本实现大众化,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社区教育初步普及,公民接受终身教育的普及率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率达到80%。

——教育资源配置水平。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政府用于教育的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方生产总值比例达到或超过4%。师资水平明显提高,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普高和职高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研究生在读)以上比例分别为98%、95%、25%。办学设施明显改善,内部配备基本齐全,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合格标准,80%以上达到标准化,职业院校100%达到部颁合格标准;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扩张,幼儿园、小学、独立初中、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分别占对应阶段学校总数的40%、60%、50%和80%。

——教育社会贡献水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数达15年以上;每10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3000人,中职和高职在校生人数达36万,其它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量达到20万人次。中、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对口就业率和本地就业率分别达到80%和60%。

三、“十二五”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 1、实施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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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前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基础地位,建立健全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不断加大公办学前教育份额,着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

加大政府办园力度。把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城区以配套小区幼儿园建设为主、农村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主的建设机制,加快发展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城区重点抓好已建配套小区幼儿园产权过渡,移交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学;农村按照镇村为主、多元投入、财政补助的模式,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闲置资源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所以上公办示范幼儿园,每个人口较为集中的行政村创办1所村级幼儿园;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及街道幼儿园发展,并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范畴。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和在园幼儿分别达到幼儿园和在园幼儿总数60%以上。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认真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湖南省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摆脱“保姆式”教育模式,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建立与学前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园本教研、园本培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积极推广“名园办新园、名园扶弱园、名园结农园、名园帮民园”的集团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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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模式,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满足群众“入好园”需求。构建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适时开展督查指导。

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实行公办幼儿园“六统一”管理模式,以县区为单位,统一经费管理、统一幼师调配、统一教师考核、统一教玩具配置、统一教师工资发放、统一保教质量评价。制定幼儿园办园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年检评估,定期公示结果。实行幼儿园成本核算制度和等第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控制学前教育高收费。

2、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确保每个学生“好上学”、“上好学”。

推进学校布局调整。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人口流动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农村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适当的教学点,方便偏远地区学生入学;城区重点控制教育用地调整和学校撤并,加强配套学校建设,推进完全中学初高中剥离,确保学位增量,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和部分学校“大班额”问题。到2012年,城区50%以上的完全中学实现初高中剥离;到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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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城区初高中剥离任务。重视发展城区公办初中,引导支持区级政府办好初中学校,适时做好南雅、麓山等民办学校改制转轨工作。

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坚持政府为主、开发配套、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在巩固发展合格学校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学校建设标准,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重点改造农村薄弱学校,逐步完善学校基本设施和教学仪器装备,实现经费投入标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标准化和教育信息标准化。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和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

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探索实行学区管理、集团办学、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鼓励优质资源向新城区和农村地区延伸,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继续坚持“两个为主”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逐步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行“一费制”全免。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继续完善贫困学生入学资助体系,确保每个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积极发展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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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教育,支持市本级办好长沙特殊教育学校、长沙市工读学校、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学校)等特殊教育机构;支持四县(市)分别办好1所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障儿童入学,提高残障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工程

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教育战略地位,加快还转变普通高中发展方式,着力破解高中办学同质化问题,实现普通高中发展多样化发展。

推进办学模式多样化。正确处理高考升学率和学生全面、个性发展之间的关系,引导和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鼓励学校开设各种选修课程,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不同潜能学生发展需求。支持普通高中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普通与大学、科研院所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普通高中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推进办学特色多样化。积极创造宽松环境,在办学模式、育人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立足学校传统优势,发展学校特色课程,开展特色办学改革实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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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特色的评价,引导学校健康开展办学水平竞争。开展特色学校创建和认定,创建3-5所省级以上特色高中学校,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科技、艺术、外语等不同特色的普通高中。

推进办学形式多样化。探索普通高中学生学习期间分流到职校的办法,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渗透,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机会。探索发展新型综合高中,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加强普通高中学生职业理想和职业技能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提升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4、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以“双百工程”为抓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加强建设为主线,调整和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构建具有长沙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适应社会进步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努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发展事业。

强化政府统筹作用。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面向市场、多元投入”的原则,把职业教育作为加快产业发展的基础,把技能培养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统筹规划职业院校的规模、布局和专业设置,不断扩大职业教育资源总量,使职业教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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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可靠、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职业院校招生机制,确保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鼓励引导城乡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实现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年培训总量20万人次以上的目标。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市本级重点建设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以工科专业为主导的长沙职教创业园区,使之成为毕业生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巩固和发展好以长沙商贸旅游职业学院为龙头、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长沙职业教育基地,使之成为面向长株潭地区的职业教育品牌核心区域。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乡镇农校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大力推进示范性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分期分批创建100所市级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30个市级精品专业,建设30门市级精品课程,逐步形成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的教学体系。

推进办学模式创新。以校企合作为切入点,促进学校专业设置与企业产业发展、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工需求的有效对接。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构建产学合作平台。鼓励学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实训基地,共同开发教材,对经验收合格的新建基地给予适当补助;鼓励企业吸纳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接受职业院校教师进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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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锻炼,并根据接收人数对企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学校对企业职工进行培训;鼓励企业吸纳职校学生对口就业,并酌情给予奖励性支持。

增强职业教育魅力。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建立健全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的开放灵活的学制,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分阶段完成学业等提供便利。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升级,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提高专业水平,形成有一定品牌优势和竞争实力的专业体系。加快职业教育教材和课程体系建设,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逐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制度,到2015年,基本实现中职学生免费入学。争取政策支持,扩大中职学生对口升入高职就读的比例,畅通中职毕业生升学通道;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优化职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5、实施高等教育社会服务工程

大力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初步构建适应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长沙高等教育发展格局,提高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知识贡献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提升办学品牌。积极提供政策资源支持,支持岳麓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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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增强驻长高校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对高等院校的管理和扶植,重点支持长沙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创办应用型、职业型地方院校,支持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创办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支持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异地发展、创办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支持长沙电视大学创办全国示范性电大分校,支持外国语学院创办成与国际接轨的高职院校。

增强服务功能。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作用,引导市属高校调整和完善专业体系结构,培育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新型专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紧密合作、共同发展”为主要特征的驻长高校战略联盟,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实验,参与企业科技项目研发,推动高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主题开展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和服务。

发挥辐射作用。发挥驻长高校资源优势,鼓励驻长高校以中小学为基地,参与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师培养培训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建设开放型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库,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应用。发挥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的龙头作用,整合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带动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提高。

6、实施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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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指导,整合学校教育、企业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资源,构建学有所教、学有所需、学有所用的全民教育体系,不断满足每个市民的学习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加快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形成以长沙社区大学为龙头、县(市、区)社区学院为骨干、乡镇(街道)社区学习中心为主体、村(社区)市民学校为基础的四级社区教育培训网络。推进各级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区开放,为市民提供更为便利的学习场所。积极开展街道、机关、单位、家庭等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加快建设远程教育网络。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建立远程教育教学平台、管理平台、学习支持服务平台,完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探索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加快建设职业培训体系。实施技能型人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外来劳务人员培训等工程,改善劳动者文化结构和专业技术结构,提高劳动者素质。

7、实施素质教育战略引领工程

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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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着力培养学生服务社会服务祖国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渗透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按照德育的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确定不同学龄阶段德育的内容和要求,形成梯次递进的德育结构。中小学重点开展公民教育、感恩教育和礼仪教育等主题活动,着力培养学生文明习惯;中职学校重点开展以敬业和诚信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做事;高等院校重点开展形势和政策教育,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更新德育教育观念,改进德育教育方法,形成生动活泼、丰富有效的德育教育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紧密配合的立体化德育格局和德育工作网络。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计划,重视对各类综合课、选修课的管理,拓展学生自由发展、个性发展空间,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课题研究活动,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加强劳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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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合格公民。积极倡导启发式教学和探究性学习,鼓励支持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减轻学生和教师过重负担。加强实验仪器装备,提高学科实验开出率。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理论支持。强化教育科学研究为学校、为教师教育教学创新实践提供专业引领和指导服务的职能。大力推进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成果的评选和交流活动。科学总结、积极推广长沙教育改革发展经验。

加强教育质量检测。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具有长沙特色、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市、区县(市)、学校三级教育质量监控网络,定期对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学校与校长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切实完善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督查管理。

8、实施信息技术普及应用工程

坚持以服务教育、服务师生为宗旨,全面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突出抓好教育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教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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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骨干网和涉及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学生、教师和校产的三大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网上数据采集、网上智能分析统计和网上查询。全面完成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城区和农村规模以上学校全部实现“班班通”,其余学校100%配备移动多媒体,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高中学校生机比分别达到12:1、8:1、6:1。加快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区、实验学校的创建与管理,努力创建3-5个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区)、20所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加快教育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强教育公共管理系统建设和教育门户网络建设,促进教育管理与公共服务密切配合,逐步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事,增强教育管理在线能力。以课程、教案、示范课和观摩课等为主要内容,建设中小学各学科同步实录视频资源,实现区域内优势资源的互补与共享。启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和考证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参加远程培训和网络教研,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促进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

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形成可知、可控和可管的网络安全运行保障体系,构建绿色、健康的教育网络环境,保证教育信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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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平稳有效运行。

四、“十二五”教育改革的重点项目

充分利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契机,积极开展教育综合改革,大胆突破机制体制障碍,全方位探索教育改革发展新路径,进一步激发教育事业发展活力。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把民办教育依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积极鼓励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通过多种投入方式参与办学,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系列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享受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待遇。设立民办教育专项扶持基金,逐步加大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经费支持力度。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培养扶植一批优秀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审批准入制度,积极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管,完善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重点清理和整顿民办培训机构。

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全面理顺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晰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相应责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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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支持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在教育决策咨询、质量评价、考试认证等方面发挥作用;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职级制度和资格制度,规范校长队伍管理;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雇员制,完善并落实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职业教育师资管理模式,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逐步探索并实施灵活的教师管理机制,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有序流动。

3、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各种形式的选拔考试、测试和面试,小学实行划块入学、学区公示;初中实行相对就近、电脑派位,逐步取消提前招生。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更加重视和运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着力改变高中优质学校长期垄断优质生源局面,不断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营造普通高中学校公平竞争的环境,到2015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指标100%分配到校;对口直升生比例达到了受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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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毕业生总数的30%。逐步推行一般高中与示范高中同批次招生。优化各类考试环境,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舞弊行为。

4、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提高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引进国际教育投资基金和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来长办学,支持和培育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水平学校在海外建立分校、设立海外学习中心(站),不断扩大湖湘文化和长沙教育的影响力。办好2-3所国际学校,为在长外籍人士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设立“长沙市人民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对来长就读的优秀境外学生进行奖励,进一步提高来长留学的层次、比例和培养质量。积极选送教师和管理人员出国培训、进修,扩大教育国际视野;增加各类学校外籍教师数量。依托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着力培养国际化人才。

5、深化就业创业机制改革。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建立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市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紧密联系制度,形成信息全面、供需对接、政策配套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实行灵活的户籍管理办法,加大对毕业生创业在创业指导、资金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上的扶持力度,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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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生自主充分就业、创业。

五、“十二五”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发展人才保障 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重视教师精神文化建设。大力支持积极的教师文化建设,培养教师健康的职业理想、职业心理,引导教师更新思想观念、提升审美情趣、塑造健康品格。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从严治理家教教养行为。开展“正师风、树师表、铸师魂”教育活动,宣传和表彰奖励优秀典型。加强新时期师德建设的研究,促进师德建设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提高教师队伍专业水平。以实施资格准入为重点,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实施幼儿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加强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培训,提高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以短缺学科培训为重点,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以校本研修为主体的全员培训体系,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完成新一轮教师全员轮训;以提升专业技能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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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达到60%以上。建立动态灵活的选拔培养和竞争激励机制,积极选送农村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全面完成骨干教师“百千万”工程,培养培训省级骨干教师100名、市级骨干教师1000名、县级骨干教师10000名,形成骨干教师梯级队伍。启动实施“名师成长计划”,着力培育国内较有影响力的教育名家、教学专家。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调整农村学校教师编制配备标准,对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给予适当倾斜,统筹和促进城乡教师队伍的合理配备、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鼓励和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每年培养农村后备师资150名。加快建设2000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着力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偏远地区教师津贴标准和高级职称比例,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在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发挥分配制度改革的激励作用。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解除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后顾之忧,使教师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2、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强化教育发展经费保障 确保投入总量增长。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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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依法建立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的检查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年度教育经费预决算报告制度和教育经费统计公报制度。

落实支出各项政策。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经费投入政策,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持续增长。重点保障不同阶段学生入学政府资助经费,保障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教师人员经费和学校运转经费,保障按教师工资总额1.5%的标准预算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普通高中历史债务化解经费,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的50%、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2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20%用于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地方教育费附加的50%用于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地方政府与受教育者分担培养成本的比例,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学费标准。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进一步开拓教育信贷、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筹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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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的渠道。

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从惠民性投入向基础性投入转变,在完善现有入学资助体系的同时,重点支持学校建设改造和内部设施配备。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教育经费的使用监控,探索制定《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办法》,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加快依法治教进程,强化教育发展政策保障 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每年举办一期教育法制专题培训,组织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重点抓好全国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加强教育立法工作,适时修订《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推进学校规划建设的法律责任。

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探索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完善教育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实现教育行政执法常态化、规范化。规范教育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对涉及教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热点问题的改革实行公开听众、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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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确保教育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教育行政执法职能。

加快依法治校进程。积极推进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循章办事的意识。继续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等级评定工作,扩大教职工有关学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畅通学校师生申诉渠道,妥善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引导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把加强教育督导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完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考核评估制度,实施开展教育强区(县、市)督导评估考核。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逐步延伸教育督导领域,依法开展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专项督导。健全督导检查限期整改制度和督导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增强督导评估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4、倡导全民尊师重教,强化教育发展环境保障 立足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统筹推进教育与城市建设、教育与产业发展、教育与企业合作、教育与科技同行、教育与经济增长、教育与市民素质提升的保障机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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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三会两考一工程”制度。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一次教育工作专题汇报,着力解决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党委政府名义每年召开年度教育工作会、教师节总结表彰会,安排部署区域内教育工作,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典型、尊师重教典型、支教助教典型。结合“两项教育督导考核”制度的实施,加大绩效考核力度,重点推进区县市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县市党政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继续实行为民办实事工程,每年在教育领域重点推进的2-3个项目。

动员引导全社会支教助教。建立政府部门支持教育工作履职考核制度,按照政府部门分工,重点明确财政、人事、编制、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支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年度任务,定期组织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开展检查督促,并将督查情况在党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通报。大力推行“千企联千校”制度,鼓励引导区域内企业单位与学校开展对口联系,通过不同形式,帮助学校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扩大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不断增强学校领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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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活力。重视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探索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形式、新路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发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改革发展教育事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加强教育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各类检查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突出抓好学校安防设施、安防队伍建设,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杜绝各类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从严整治违规办班、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加强正确的宣传导向,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环境。

(请各单位组织认真学习讨论,提出面修改意见,于8月31日前反

馈到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84899775;QQ邮箱:98381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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