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督导记录书
托幼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现场督查记录: 园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园内卫生保健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令第76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2012)11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措施,开展自查、及时发现簿弱环节,及时纠正。 ① 保健室及卫生保健人员配备情况: ②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③ 儿童健康检查情况: ④ 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意见: 针对以上问题请及时纠正! 托幼机构负责人签名: 无异议□ 异议□ 年 月 日 督查人员签名: 督查单位:玉环县幼妇保健所 年 月 日 玉环县妇幼保健所制 督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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