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考试安排说明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值满分都为15分,总分满分30分。
日常考核成绩,往届毕业生我们继续采用2011年考生原毕业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评定分值;返沪生请在以下规定的时间来我考试中心领取评定表格和评定要求,回初中学籍所在学校评定后反馈给我招办。统一考试选项办法及相关重要内容摘录(见附件1)、测试内容、分值标准等详细内容请查阅《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见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
统一体育考试的安排如下(梅岭进修学校的考生由梅岭进修学校统一安排): 1、选项工作:请往届毕业生和返沪考生根据《文件重要内容摘录》(见附件1)认真地进行选项并填写《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于4月9日、10日交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103室(交表时同时交一张1寸报名照办理统一体育考试准考证,返沪考生同时领取《日常考核》评定表)。
2、统一体育考试
①报到时间(须携带准考证):4月20日(周五)上午9:00 ②报到和测试地点:曹杨二中体育场(梅岭北路门进入) ③个别参加游泳选项的考生,游泳选项项目的测试时间和地点 游泳选项的报到时间(须携带准考证):
定量选项游泳25米:4月14日(周六)上午9:30 耐力选项游泳200米:4月14日(周六)下午2:30 游泳选项报到和测试地点: 新健游泳俱乐部(平利路50号) 参加统一体育测试的要求和注意点:
1、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务必注意往返考点路途中的安全及测试过程中的安全。 2、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 3、每项目测试后考生须签字确认自己的测试成绩。
4、有关测试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泳衣、毛巾等用品考生自备。
5、测试当日的用餐切忌暴饮、暴食以免运动时产生不适、游泳时水压过高产生呕吐等不适症状。
6、考生参加测试时手机和钱物等贵重物品不要带进场馆,以免失窃。
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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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文件重要内容摘录》
体育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
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1)第一类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2)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应参加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
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由学校初审,报区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报区县招办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县体育考试工作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2.因伤病获准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所在学校学生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和所在区县学生统一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该项目日常体育考核成绩按所在学校学生该项目的日常考核平均分和所在区县该项目统一考试平均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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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
体 育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表
考生登记号 姓名 性别 毕业中学 体 育 统 一 测 试 项 目(请在方框内填入选项编号) 第一类 项目 □ □ □ □ 1、1000米跑(男) 2、800米跑(女) 3、200米游泳 1、50米跑 2、立定跳远 3、掷实心球 第二类 项目 4、跳绳 5、引体向上(男) 6、仰卧起坐(女) 7、25米游泳 第三类 项目 第四类 项目 1、垫上运动 2、单杠 3、双杠 4、横箱分腿腾越 1、篮球 2、排球 3、足球 注:1、以上四类项目选择不得空白(申请免考、替换者,在申请未批准前也应该选择项目)
2、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一经选定,此后不得更改
3、各项目需申请免考者,应另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于体育考试申请表》
4、第一类项目需用其他项目替换者,应另填写《第一类项目替换申请表》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3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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