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商誉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好土汽车网

法律分析:商誉侵权中的诽谤竞争对手行为,指在市场竞争中诋毁、诽谤竞争对手,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瓦解竞争对手实力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