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并不只是儿子的义务。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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