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1.婚后买房应为夫妻共同共有,只写一人的名字也并不影响。
2.但若夫妻双方还签署了协议约定归登记方所有,则视为登记方一人所有。
3.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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