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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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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高羁押期限是多久时间?的法律问题,

一、最高羁押期限是多久时间?

1、最高羁押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审查起诉期限的时间为多久

1、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3、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由于退回补充侦查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所以最长的审查起诉期限应当为1.5个月 1个月 1.5个月 1个月

1.5个月=6.5个月

在当代的社会,机关,在立案侦查这个阶段,是可以对以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性的措施的,但是这个强制性的措施就会涉及到有羁押的问题,而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最高的羁押期限是不能够超过6个月的时间的,也就是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话,经过批准延长也不会超过这个时间。

相关内容:有关超期羁押的法律规定

超期羁押是一种违法行为,对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要是确认真司法工作人员真的属于超期羁押的话,除了要对被羁押的人进行国家赔偿外,相关人员还需要承担责任。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有关超期羁押的法律规定。

有关超期羁押的法律规定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机关、人民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起诉到,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相关阅读: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是指从逮捕开始计算,一般羁押期限是自逮捕后2个月内。考虑到特殊刑事案件的需要,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作了灵活的规定。具体有:

1.《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1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刑事诉讼法》第15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56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即下列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以达到5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即这类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到7个月。

对于司法工作人员超期羁押的情况,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发现了,那么可以申请相关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优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羁押期限是多久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3、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羁押期限一般是多久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批准再延长两个月。3、可能判十年以上的重刑事案件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两个月。4、应在一个月决定起诉,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5、应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判决,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6、审查起诉期间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7、审判期间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逮捕最长是七个月,

羁押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批准再延长两个月。3、可能判十年以上的重刑事案件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两个月。4、应在一个月决定起诉,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5、应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判决,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6、审查起诉期间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7、审判期间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逮捕最长是七个月,

侦查羁押的期限是多久

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如:(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报请全国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逮捕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逮捕羁押期限最长是七个月。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如:(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该内容由 姚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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