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处生育证明的流程:
1、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等;
2、把准备好的证件带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填写计划生育的审核表;
3、填写好计划生育审核表经村、居委会盖章之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加盖公章;
4、申请人就证件材料和计划生育审核表到当地的计生办服务室开取生育证明。
一、办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手续:
1、凭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到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3、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如怀孕,先流产;
4、凭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和夫妻两人合影(办理二孩的全家三人合影),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二、新生儿办理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新生儿落户口需要的证件:
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新生儿落户口要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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