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
3、起诉。
可以向房地产纠纷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签完拆迁协议不履行搬迁义务怎么办?
签完拆迁协议不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拆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房产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不履行拆迁协议可以裁定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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