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委托第一人办理投标报名手续,这个委托书不会进入投标档案;委托第二人办理投标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这个委托书需装订在投标档案里面,还要随身带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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