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上的履行不能问题是什么
将履行不能加以分类,并赋予不同的法律效果。这种理论将履行不能区别为自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并交叉结合成不同类型。
自始不能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原则上合同无效。无效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依缔约上过失责任相关规则处理。自始主观不能是否亦作为合同无效的事由,存在争论,有力说倾向于承认合同有效。嗣后不能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而是根据是否可归责于当事人分别处理。如果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则作为一种风险,依风险负担的规则处理;如果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则作为债务不履行(违约),由责任人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to234.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