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土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起诉离婚有什么缘由不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有什么缘由不判决离婚

来源:好土汽车网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如果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不会判决离婚。

不判决离婚的原因: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to234.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