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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怎么界定主体

来源:好土汽车网

工程承包人如何界定主体: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一、成立建筑公司有哪些条件

成立建筑公司的条件如下:

1、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注册;

2、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符合《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列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其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施工单位允许资质挂靠吗

施工单位不允许资质挂靠。建筑业资质挂靠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企业名义承接工程。承包建设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包工程。不允许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附属有资质的公司,以附属公司的名义承包工程。

三、建筑施工合同的审查要点是什么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是:

1、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建筑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应当是依法持有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的单位;

2、审查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审查合同的内容。建筑施工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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