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此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执行财产中属于“老赖”的份额,并不需要追加配偶一方为被执行人,但应及时通知被执行人的配偶。登记在配偶个人名下,但在法律意义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以执行属于“老赖”的份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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