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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刑罚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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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监管人罪的量刑标准及特征。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体罚虐待,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虐待行为包括恶劣手段虐待、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造成伤残或死亡、导致自杀、自残、精神失常等。虐待行为次数、指使他人虐待、其他严重情节也属于虐待被监管人罪。虐待行为侵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违反监管法规,主体为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行为为故意犯罪。

法律分析

一、虐待被监管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4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虐待被监管人,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

3.虐待造成被监管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导致被监管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殴打或者体罚虐待3人次以上的;

6.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什么叫虐待被监管人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刑法修改后,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中规定的“监管机构”的范围,基本上采取了列举加概括的解释方式。明确列举的监管机构除了刑法规定的监狱、拘留所、看守所外,还有拘役所、所。

虐待被监管人罪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被监管的人进行体罚虐待,往往施用肉刑,捆绑打骂,侮辱人格,进行精神折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所谓监狱,是指刑罚的执行机关。所谓拘留所,即关押被处以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人的场所。所谓看守所,即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监管人员对其实施的体罚虐待及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是为了压服被监管人。犯罪动机各种各样,有的是为泄愤报复,有的是逞威逞能等。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影响犯罪成立。但是,犯罪动机是否恶劣,可作为量刑轻重的情节考虑。

结语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24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处罚标准。虐待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例如使用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严重损害被监管人身体健康、虐待导致被监管人伤残、死亡等。对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被监管人的权益和监管机构的正常运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五十四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

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罪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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