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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期间案子到检察院是否判刑

来源:好土汽车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但并不意味着被取保候审的人不会被判刑。如果法院认定被告人有罪,仍然会被判处刑罚。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等情况。被判刑后无法再适用取保候审,因为此时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保释还会不会判刑

1、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并不代表被取保候审人不会被判处刑罚。

2、如果经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旧会判处刑罚,此时犯罪分子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如果被判刑可以保释吗

1、被判刑不可以保释。

2、如果行为人已经被判刑,那么代表案件已经经过审判阶段,接下来就是执行阶段了,自然不可以再适用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只能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适用。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结语

刑事案件保释并不意味着不会判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仍会被判处刑罚。被判刑后无法再保释,取保候审只适用于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请谨记以上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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