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出让。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划拨。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
3、转让。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为受让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如下:
1、协议出让。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出让土地使用权;
2、招标出让。通过招标、投标和定标的竞争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3、拍卖出让。出让人在众多的买方中,选定最高报价者作为受让方并与之签订合同、向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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