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需要提交户口本,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机关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一、异地怎么结婚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异地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二、户口簿是婚姻登记的必备材料吗
户口簿是婚姻登记的必备材料。但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不能出具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本中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本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所以,不能出具居民户口本的,可以用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三、挂失的户口簿可以结婚吗
不可以,已经挂失的户口簿不能办理结婚证。当事人户口簿遗失的,可以到公安部门或户口机构开具户籍证明,凭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凭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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