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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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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营利法人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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