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收到了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民事起诉状。。郁闷啊。怎么办?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收到民事起诉状,且己方是被告。1、你销售的鼠标属于生产商生产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那你的销售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是《商标法》第52条第2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2、但因为你只是销售商,且你在进货时可能并不知道对方的生产已构成侵权,《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根据该条规定,你的销售行为虽然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但依法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只需停止销售即可。4、 适用该条规定免责的,需要你能够证明你在销售时不知道所销售的产权系侵权产品;同时你还要证明你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商品,并能够说明商品的提供者。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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