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被告没有外出,就住在原告提供的地址内,一般是与原告基本上同时接到法院的传票,因为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必须同时邮寄,才能保持双方同时收到传票,不影响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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