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变更居住地的时间限制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需要遵守警方的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经有关机关许可的区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居所或者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经有关机关许可的区域:
(一)需要住院治疗或者接受紧急医疗救治的;
(二)受到重大家庭变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影响生活的;
(三)取保候审的人所居住的房屋发生倒塌、火灾等意外事件,影响正常居住的;
(四)其他应当变更居所或者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经有关机关许可的区域的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变更居所或者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经有关机关许可的区域,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指定的机关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变更居住地的时间限制没有明确规定,但需遵守警方的规定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变更居所或离开指定的居所。变更居所或离开指定区域的行为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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