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内容有: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的行为,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以及注销登记。房屋属于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
一、农村宅基地写错名字怎么办
可以到县级国土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二、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70年后的处理如下:
1、房屋产权70年后,成为危房。有些房子产权在70年后,会成为危房或者因为城市规划需要进行拆迁,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入拆迁流程,并且会给予业主相关补偿;
2、房屋产权70年后,自动续期。等到房屋产权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并且相关部门并没有拆迁的打算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续期;
3、房屋产权70年后,无法缴费。房屋产权70年后,没有缴费或者没有能力缴费的话,那么国家有权收回土地所有权,并且房屋也会按照当时的市场价进行相应赔偿;
4、房屋产权70年后,实行拆迁。房屋产权70年到期之后,如果国家需要回收土地进行拆迁的话,那么会对业主进行一次性的补偿,会依照当时房屋的市值给到等价值的补偿,比如赔偿房子或赔偿拆迁款等。
房屋产权的界定如下:
1、房屋权属必须依法实行登记,方能获得产权;
2、只有开发商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3、必须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方能领取房地产权证;
4、购房人应持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购房付款凭证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地产交易所或房地产市场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权属登记,领取购房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三、农村宅基地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可以到县级国土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3、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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