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应纳个税所得额:8000减去3500等于4500;应交个税等于4500乘以百分之十为450,;速算扣除105,实交个税为450减去105等于34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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