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包括对不同情节的处罚。同时,明知是假药却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分析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为: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刑法中对销售假药罪的刑罚幅度及其影响因素
刑法中对销售假药罪的刑罚幅度及其影响因素是一个涉及刑法惩罚力度与相关因素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销售假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破坏了公共健康和社会秩序。刑罚幅度的确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等。此外,刑罚幅度的确定还需考虑社会公众对此类犯罪的关注度、法律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因此,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公众利益,刑法中对销售假药罪的刑罚幅度应当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确定。
结语
销售假药罪是一项严重犯罪行为,对公共健康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刑法中对此罪行的刑罚幅度的确定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公众利益的需要,刑罚幅度应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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