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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审核不通过原因是已领取还能再领取吗?

来源:好土汽车网

法律分析:

说明已经领取过,不能重复领取。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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