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损害赔偿的起诉方式:当事人可以拿着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和起诉所需的其他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确实要给予原告损害赔偿的,可以依法作出判决,让被告给予原告合理的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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