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证房屋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房照原件(持规划手续没办理产权证的,先到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档案复印件、测绘部门出具测绘报告后持规划手续原件、测绘报告原件及规划档案复印件)到产权现场办公处办理房产灭籍。
2、房屋灭籍单原件及4份复印件;
3、如有低保残疾需提供低保证,低保存折、残疾证原件及4份复印件
4、有线电视、电话、动力电、燃气设施缴费票据、评估单位出具的房屋装修评估单原件4份复印件;
5、土地证到土地局现场办公处进行土地灭籍
二、无证房屋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全部)原件及4份复印件
2、房屋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及4份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情况证明及4份复印件;
4、市产权处出具的无房证明及4份复印件
5、有线电视、电话、动力电、燃气设施缴费票据及4份复印件;
三、公产房屋需要提供的材料公产房屋需提供有证房屋材料后还应该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单位出具的承租人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证明原件及4份复印件;
2、公产住宅房屋灭籍单及复印件4份
3、测绘单位(现场)出具的本户住宅房屋面积的测绘报告原件复印件4份;
四、保障性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4份复印件
2、房屋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及4份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情况证明及4份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长期在本地居住情况证明及4份复印件
5、市产权处出具的无房证明及4份复印件
五、有线电视、电话、动力电、燃气设施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4份
六、非住宅及住改非房屋需提供材料非住宅及住改非房屋需提有证房屋材料后还应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或工商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证明和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缴纳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确定的职工人数及工资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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