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停车费应该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后并且报给物价部门备案,经过各部门的审核之后才能够进行收费,如果物业在业主不知情情况下进行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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