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非法辞退表现形式包括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准确和操作程序不合法。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应有证据意识,及时提出质疑和补偿要求,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维权主张,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即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非法辞退的表现形式
非法辞退有下列三种表现形式: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企业的证据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企业的辞退理由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里的规定;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投诉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要成功维权,应当注意两点:
1.要有证据意识。单位辞退员工需要做一定的工作交接,进行相应费用和薪资的结算,那么这些工作交接或薪资结算本身就等同于退工手续,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些证据主张自己的权利。
2.维权要及时。单位口头提出辞退时,劳动者要对该辞退行为提出自己的质疑或提出补偿要求。如果单位明确答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在当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员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维权主张的,主张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就不会给单位提供反称员工旷工的借口。
结语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非法辞退表现为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准确和程序不合法。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应重视证据意识和及时维权。请注意,维权要求应在辞退时提出,以避免单位反称旷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附则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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