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纪检监察
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二条 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三条 负责对各责任区(磅房、料场、重点岗位、重点路段、临时停车场、
卫生区等)的违规违纪,卫生环保,安全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负责厂区内各种车辆的指挥疏导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公共财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负责对公司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对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进行
制止。
第七条 负责监督行贿、受贿等违规违纪行为,如有发现应立即上报并进行
处理。
第八条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