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土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2008-2030)文本

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2008-2030)文本

来源:好土汽车网
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2008-2030)文本

1 个附件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济宁市已批复的其他相关规划而制定。

第二条 本规划是济宁市南部城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 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西起京杭大运河,东至兖矿二号井、三号井塌陷范围,南起南四湖北岸,北跨日菏铁路与主城区相连,规划用地面积97.17平方公里,行政辖区面积57平方公里。

第四条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一致。近期为2008-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五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是该组团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济宁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本规划已经济宁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由济宁市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七条 本规划确定的本区规划定位为:济宁城市的主中心,全市的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

第八条 规划原则

在生态与文化的指导思想下,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坚持旅游与城市协同发展,生态优先,文化突出和可实施性的原则。

(1)整体协调的原则

规划编制应与在编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相协调,在整体城市协调发展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进行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的编制。

(2)突出地域特色原则

突出特色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核心之所在,没有特色就没有吸引力。规划要突出当地区域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特色和自然景观特色,打造独具魅力的北方水乡。

(3)旅游与城市协同原则

旅游功能应该与城市整体功能及其它功能协同发展。以旅游业带动城市发展,以城市发展给旅游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3)生态优先的原则

北湖生态新城的的核心是优越的生态环境,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是其发展和持续繁荣的基础。在规划中必须突出生态优先,要创造良好的滨水生态环境。

(4)可实施性原则

规划必须立足城市特点和现有基础,从满足当地发展需要、维护公众利益出发,按照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进行编制。有重点、分层次、分区域发展不同项目。规划的内容要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符合北湖生态新城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要求,确保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主要职能与规模

第九条 主要职能

济宁主城的新城中心,以旅游度假为中心、行政服务及商务办公为主线,居住生活为支撑的城市新区。

第十条 人口规模

至2030年本区规划总人口为30万居住人口。

第十一条 用地规模

北湖生态新城规划总用地约97平方公里,行政辖区用地面约57平方公里,其中滨湖路以南的度假区用地约25平方公里,滨湖路以北的区域除去水域的建设用地约32平方公里。即除绿地面积9平方公里,其他建设用地23平方公里。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6平方米。

土地综合利用

第十二条 土地综合利用目标

1、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本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与引导,将城市布局结构与区域土地利用的自然生态规划相互交融,保证城市空间结构的通透性,促进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效益的发挥。

2、对非城市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保护性利用部分土地,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休闲空间和设施,并使城市生态达到良性循环。

3、城市建设用地增长方式打破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注重集约化开发,加大对建成区的功能置换及改造力度。

第十三条 土地分类

按规划控制用途,将规划区土地划分为城市建设用地和水域及其他用地。具体指标详见附表1 -规划用地汇总表。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指用于城市开发建设的土地,共计3179.85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2-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水域及其他用地: 1、水域

规划区内的水域以北湖为主体,包括梁济运河、京杭古运河、洸俯河等水体,规划予以保留,并局部改造,新开挖城市运河。规划区内水域控制范围2947.22公顷

2、村镇建设用地

规划区内保留发展的村庄,以石佛村为主,打造江北运河文化第一村。规划村镇建设用地面积44.61公顷。

3、生态旅游用地

生态旅游用地是保持生态功能为主,适度发展旅游的用地范围,是济宁中心区的产业特色亮点,也是济宁生态环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最重要的生态实体。规划生态旅游用地3545.56公顷。

城市布局结构和片区发展策略

第十四条 功能结构

规划的总体功能结构为:一轴一带系两区、四心绕一湾。 一轴:

城市发展主轴:是沿北湖路由老城中心往北湖延伸的城市发展轴。是城市核心发展轴,重点发展综合服务功能。

一带:是京杭古运河文化发展带。是济宁运河文化遗产和旅游产业的重要空间,也是本片区的特色之一。 两区 :

北部的城市建设区与南部的北湖度假旅游区。

四心绕一湾:

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体教育中心、旅游度假服务中心四个城市中心围绕北湖湾布置,共同构筑济宁滨湖城市中心区。

第十五条 片区发展策略

01片区:铁路北片区,规划范围日荷铁路以北,荷花路以西,梁济运河以东,北到规划界限。规划用地面积1.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0.9万人。该区是产业转移区,近期逐步将规划区的工厂转移到该区,适当发展无污染工业,作为近期的经济支撑。

02片区:荷花片区,规划范围东起北湖中路,西至济安桥南路,南起高压走廊, 北至日荷铁路。规划用地面积3.7平方公里,规划人口4.2万人。由于该片区邻近老城区,是近期重点建设的居住区,包括安置和部分房地产开发。

03片区:文体片区,范围由东起北湖中路,西至梁济运河,南起外环路, 北至高压走廊。规划用地面积5.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5.1万人。该区以高教园区及文体中心为重点,建立济宁文化体育设施基地。

04片区:古运河西片区,规划范围东起京杭古运河,西至北湖中路,南至外环路。规划用地面积2.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7万人。本片区以运河文化为中心,建设济宁运河之都的风貌。

05片区:古运河东片区。规划范围东起洸俯河,西至京杭古运河,南起礼贤路,北到规划边界。规划用地面积5.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8.0万。该区是近期居住重点建设区域,沿古运河建设运河文化区。

06片区:南环片区,规划范围东起洸俯河,西至京杭古运河,北起礼贤路,南到望湖路。规划

用地面积2.1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6万人。是发展居住为主的区域。

07片区:北湖湾东片区。规划范围北起外环路,南至北湖北堤;东临洸俯河,西至经北湖路。规划用地面积4.3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3.1万人。商业金融业为核心,完善配套居住。传承运河文化精髓,将石佛村打造为“江北运河文化第一村”。

08片区:北湖湾西片规划范围北起外环路,南至北湖北堤;东起北湖路,西至梁济运河。规划用地面积7.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4.8万人。是本区的核心区,重点建设北湖湾,以行政为中心,文化为亮点,北湖旅游度假为支撑,高等教育为补充,打造为济宁城市的新中心。

09片区:北湖生态新城,北起北湖北堤,南到南四湖,东起洸俯河,西至梁济运河。规划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居住人口逐步迁出,重点发展以水为主题的旅游度假服务功能。建设为鲁西南知名的旅游休闲区1 个附件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十六条 规划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七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1086.5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4.17%,人均居住用地36.2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006.05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0.45公顷。

第十八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47.1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06%。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4.9平方米。公共设施布局上围绕北湖生态新城中心,规划市级行政中心、商业金融中心、文化体育中心、教育中心、旅游度假中心等核心城市功能。

完善片区中心及组团中心的公共设施体系。

第十九条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52.0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64%,人均工业用地1.7平方米。主要布置在日荷铁路以北,为规划区内现状工业整合用地。

第二十条 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规划保留仓储设施用地7.85公顷,远景调整到城市外围产业园区。

第二十一条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624.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62%,人均道路广场用地20.8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621.52公顷,广场用地2.51公顷。

第二十二条 绿地规划

规划绿地916.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81%,人均绿地30.5平方米。

城市绿地应采用面状、点状、带状和水体河道相结合的布局。以北湖湾、新老城市运河沿岸公共绿地为核心,洸俯河、梁济运河及沿铁路绿带为环绕,道路绿地为骨架,街头绿地为斑块,结合南侧的北湖生态绿地及东侧的采煤塌陷湿地,共同形成规划区的绿色基底。

第二十三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安排需独立占地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共38.8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2%。面积较小或不独立占地的市政公用设施,在下层次规划中具体落实。

第二十四条 特殊用地规划

本区的特殊用地主要为军事用地。规划要求此类用地不得擅改功能, 禁止盈利性开发。

规划特殊用地3.96公顷。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二十五条 为使北湖新城建设具有可操作性。本规划开发强度按《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的相应要求执行。同时考虑到土地经济性的要求,开发强度宜取高限。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按如下指标控制:

居住建筑:多层住宅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不大于28%;高层住宅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办公建筑:多层容积率0.6~2.5,建筑密度不大于38%;高层容积率2.5~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商业建筑:多层容积率0.8~2.5,建筑密度不大于40%;高层容积率2.5~5.5,建筑密度不大于40%。

具体建设控制指标需通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城市设计导引

第二十六条 城市设计目标

为落实《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对本区城市空间的总体要求,实现运河之都得文化特色,打造“水城风貌、生态宜居”的总体意向,构建空间完整的城市环境,本规划提出的城市设

计目标为:

创造以水为媒,富有现代化气息的北方生态新城。

第二十七条 总体控制

城市总体定位为:一个以水为特色的城市中心区;城市空间定位为:一个城水交融、生活生态和谐的城市生态新区。

第二十八条 高度控制

南环路、北湖中路、荷花路附近的区域为核心区域,为高层引导发展区,尤其是商业金融区,适度建设超高层,打造济宁城市的地标;一般居住区为、文化、教育片区为高层控制区,一般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局部重要地段可建设100米左右的高层建筑;铁路沿线、运河沿岸附近为高层限制发展区,原则上宜发展低多层建筑。

第二十九条 界面

应重点处理沿北湖湾的界面及面向开敞空间的城市界面的设计。

第三十条 景观轴线

应充分体现济宁市在空间上“向东扩张、向南推进” 的立意,强化沿荷花路、北湖中路以及新城市运河等方向的城市发展轴,共同构成了本区的景观骨架。

第三十一条 标志性节点

北湖生态新城中心为本区的标志性地区,应以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依托北湖湾,结合商业金融中心、文化体育中心,构筑济宁城市靓丽的名片。

公共设施规划

第三十二条 公共设施规划原则

1、公共设施中规划中行政文化设施按全市范围统筹考虑,商业金融中心按区级中心配置,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47.14公顷,

2、遵循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布置要求,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的用地。

3、优先满足教育和医疗设施的用地要求,其它设施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4、在满足规划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的需求同时,大力发展商业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第三十三条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本区的定位为市级行政中心,包括行政服务中心、会议中心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6.5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6%,主要分布在轩文路以东、南环路的两侧。

第三十四条 商业设施规划

本区的商业设施分为片区级商业设施和组团级商业设施。片区级商业设施主要集中在北湖中路两侧,包括商业、商务、金融、娱乐等服务范围为北湖生态新城,是本区的重要产业聚集区。为居住区级服务的商业服务设施布置在各个组团中心,以满足居民对服务的就近需求。

北湖生态新城也是重要的旅游产业发展基地。在保持生态基础的条件下予以重点开发,建设为鲁西南乃至全国知名的旅游度假区。

规划商业设施用地162.4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11%,人均商业设施用地5.4平方米

第三十五条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重点的市级文化娱乐设施布置在北湖湾沿岸,将北湖湾的岸线开放给市民,展现水城风貌。古运河沿岸设置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展现“运河之都”风采。各组团中心结合位置情况,配套相应的文化设施。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3.3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42%。

第三十六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本区内规划一处市级医院、一处区级医院、三处门诊部。

规划医疗设施用地8.0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25%。

第三十七条 教育设施规划

本区是济宁重要的教育基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已进驻,济宁医学院、济宁一中等知名教育单位也将搬迁到北湖生态新城。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181.8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72%,主要集中在荷花路西侧。

参照国家中小学设施用地标准和中小学发展趋势,本区安排2所高中,4所初中,11所小学,4所9年一贯制学校。详见附表3公共设施一览表。

第三十八条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市级体育中心1处。并要求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其体育设施。

第三十九条 文物保护

规划文物保护用地一处,处于济安桥路西、礼贤路南侧。

水景及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条 规划目标

1、充分考虑济宁南临南四湖的地缘优势,实现打造“北方水城”的城市发展目标要求,结合区内水网和绿地,提高市民生活质量,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具有滨水文化特色的公共绿地系统。

2、利用本区的自然环境特色,结合北湖生态新城及沿河绿带、城区公园、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带等,构成多样化城市绿地和开敞空间系统,发挥园林绿地的综合效益,创造优美的城市生态环境。

3、城市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时发展。针对本区尚未大规模建设的现状和特点,要求新区建设与绿化建设同步。

第四十一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本区的绿化系统应围绕北湖湾展开,南依北湖生态新城自然生态绿地为基底,北沿梁济运河、城市运河、京杭古运河、洸俯河形成绿带,结合道路绿地、高压廊道绿地、铁路沿线防护绿地以及城市公园和街头绿地,形成点、线、面结合,蓝色水网和绿色空间相结合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第四十二条 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450.2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16%。人均用地15.0平方米。

规划新增公园绿地均为开放式公园绿地,以北湖湾为最大的城市公园,公园绿地往北沿新城市运河、京杭古运河深入城区内部,最大限度地将北湖的绿脉与市民的生活紧密相连。保留和改造济宁市动植物园,洸俯河沿岸局部改造为滨河公园。

第四十三条 生产防护绿地

规划生产防护绿地面积465.9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64%。人均用地15.5平方米。

梁济运河承担南水北调工程,安全防护要求高,沿河布置足够的生产防护绿地;此外铁路沿线、中部的高压走廊、洸俯河西岸部分地区以及污水处理厂周边为防护绿地。

第四十四条 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灵活多样。以宅旁绿地为基础,以居住小区中心绿地和组团绿地为核心,以住宅区道路绿化为网络形成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在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区绿地

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运用垂直绿化、屋顶和阳台绿化等方式,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第四十五条 单位附属绿地

单位附属绿地分为公共设施附属绿地、工业企业附属绿地、仓储附属绿地、市政设施附属绿地、特殊用地附属绿地等。该绿地在形式和植被选型上宜与周边城市公共绿地相协调,并以透空围栏等方式使单位附属绿地与城市公共绿地在视觉上融为一体。

第四十六条 道路绿地

规划区为生活及服务区,除南部的南二环路为快速路外,其余道路均为城市生活性道路。沿路绿地不再是防护隔离设施,应按街头绿地的标准建设。道路绿化的建设应与城市道路的修建同时进行。

综合交通规划

第四十七条 规划目标

1、建立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

2、理顺道路系统,着重解决主干道系统网络布局,增加区域间的联系,打通支路微循环。建立等级明确、布局合理、快速通畅的城市道路网。应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第四十八条 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以及支路四个层次

1、快速路

包括现状的南外环路及在建的南二环路。随着本区城市功能的提升,南外环路的快速交通功能应逐步减弱成为城市主干路。

2、主干路系统

本区的主要的交通方向是南北向与老城区的联系,规划主干路系统为“七纵七横”的格局。

七纵分别为:火炬路、车站南路、北湖路、轩文路、荷花路及济安桥南路和滨河大道。

七横分别为:求贤路、思贤路、礼贤路、南外环路、圣贤路、望湖路和滨湖路。

主干路道路红线控制在45~70米,双向6~8车道,机非分行。

3、次干道系统

规划次干道系统是完善道路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道路正常使用的基本要素。

规划城市次干路17条。

次干路道路红线控制在24~30米,双向4车道。 4、支路

规划支路8条,打通片区内部联系,在下层次规划建设中,应结合具体地块情况,打通“微循环”,提升交通效率。

第四十九条 静态交通规划

在本区内新建的任何项目,皆应严格按规范配建停车场(库),并尽量向社会公众开放,达到车位资源共享。各片区中心及商业中心还应提供社会公共停车场。同时严格交通管理,杜绝主干路两旁的路边停车,保障道路交通功能的全面发挥。

第五十条 公共交通设施规划

公交线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布置,形成以快速公交线、公交干线、公交支线等多层级线路构成的公交线网系统。本区以火炬路—望湖路—济安桥南路为快速公交线路,其余主干路布置公交干线,次路补充公交支线。

规划公交首末站7处。

第五十一条 轨道交通

根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沿南外环及荷花路规划有轨道交通。规划拟设站5处。轨道站附近用地应综合开发。

第五十二条 水运交通规划

按市城市总体规划,现状沿梁济运河的散杂货码头拟搬迁到西南侧外围,规划区内的河道不再具有货运功能。配合旅游业的发展,开发旅游航运功能,在北湖、京杭古运河以及南四湖水域规划水上观光游线。

给水工程规划

第五十三条 水源工程规划

近期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远期利用南水北调及地下水作为水资源。至规划期末,规划区用水主要由区外东城水厂、南水厂以及凤凰石水厂供水。规划东城水厂,规模为29万立方米/日,规划占地20公顷,分配至规划区水量约12万立方米/日;远期保留现状南水厂,规模3万立方米/日,远期完全服务本规划区;新建凤凰台水厂位于规划西侧凤凰台村附近,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规划占地3公顷,分配至规划区水量约3万立方米/日。

第五十四条 用水量预测

预测远期最高日用水量为18万立方米/日。

第五十五条 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南外环路、礼贤路、求贤路、北湖路和济安桥南路敷设的DN400~DN1000的给水主干管供水。规划其余道路敷设DN300~DN500给水管与干管连接成环,增加供水可靠性。

污水工程规划

第五十六条 污水量预测

污水排放系数取0.8,远期平均日污水总量10.6万立方米/日,总变化系数为1.30。

第五十七条 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分区:规划区以南环路为界,南环路北侧地块污水排入南郊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排入新建北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厂站:保留现状老运河西岸南郊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20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26万立方米/日,占地30公顷。

规划区外西南角新建一处北湖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规模15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20公顷,主要用于处理规划区南环路以南地区污水。

污水管网:规划区内敷设d400~d2000的污水管道,近期应逐步改造城区的雨污合流管道。新建区域排水管网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排放,雨水就近排入自然水体。

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的水进行回用,以满足区域内的河道环境及景观用水的要求,另外也考虑将该部分水作为一些工业企业冷却用水等。中水回用率规划期末应该达到70%。

雨水及防洪工程规划

第五十八条 规划标准

设计重现期为1年,低洼地区、立交桥等排水困难地区重现期取2年。

防洪排涝标准:济宁的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河道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第五十九条 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工程规划:雨水管渠布置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多排放口的分散布置方式,以最短距离、最小管径排入粱济运河、老运河、洸府河、小洸河、小府河、越河内。规划区内敷设d1350-A1.8X1.2m的雨水管渠

第六十条 防洪工程规划

防洪工程规划:规划梁济运河、洸府河、小北湖堤按照2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固堤防,在河道两侧修筑防洪堤墙,堤顶应高于200年一遇洪水位0.5米以上。超标洪水应充分利用周边河道、坑塘、湖面以及采煤凹陷区的调蓄能力,设置滞洪区,以减少洪水带来的损失。

电力工程规划

第六十一条 电网等级及电力负荷预测

本片区电力负荷预测约为45万kW,按建设用地的面积核算,负荷密度约为1.5万kW/km2。

规划区内所有10kV线路远期采用电缆线路敷设在电缆沟内,新规划的电缆通道原则上沿道路西、北侧绿化带或人行道敷设。主要城市道路或110kV变电站和10kV开闭所周围采用覆土式电缆暗沟,电缆沟的规格主要有2×1.2m×1.2m、1.4m×1.4m、1.2m×1.2m、1.0m×1.0m、0.8m×0.8m。

第六十二条 电力工程规划

区内规划1座220kV变电站,占地约17000-20000 m2,规划装机容量近期为2×240MVA,远期为3×240MVA;规划新增3座110kV变电站,每座占地约5000m2,近期规划装机容量为2×50MVA,远期为3×50MVA;

本区规划预留多条高压走廊,控制宽度30~150米。

第六十三条 新能源规划

结合国家发展新能源的战略要求,规划区的建设应考虑新能源与再生能源的使用。在重点公共建筑推广光伏发电装置、太阳能利用措施以及节能建筑技术。

通信工程规划

第六十四条 通信业务预测

预测本片区电话主线需求量约为18万线,按建设用地面积核算,密度约为0.6万线/km2,固话普及率为51%;移动通信用户约28万户,有线电视用户约为11万户,数据用户约为5.75万户。

第六十五条 通信工程规划

区内规划1座邮政支局,位于规划区内中部的知遇路南侧,占地约6000平方米。

区内规划1座目标局,占地约6000 m2,位于规划区内中部的知遇路南侧紧邻规划的邮政支局。规划区内每4000-15000用户设置一个模块局,模块局采用附设式附设相关建筑单体内,约需配套机房的建筑面积约为60-150 m2;每个光节点带电话主线不宜超过1000线、每个光节点需建筑面积20-40m2,光节点的服务半径按小于1000米控制,光节点尽量布置在用户集中的建筑内,模块局及光节点的具体位置需在下层次规划落实。

规划区内设置1座移动传输节点即可满足区内移动业务需求,该移动传输节点附设在规划的邮政支局或电信机楼内。

区内规划2块通信设施用地,供新小型运营商今后使用,以加强各运营商平等竞争,促进信息化建设。两块通信设施用地分别位于火炬路与求贤路的西南侧及学苑路与荷花路西南侧,每块占地约5000平方米。

区内规划3座有线电视分中心均为附设式,其中1座附设在规划的邮政支局内,主要覆盖区内西部的有线电视用户;另外2座分别设置在区内东部的南侧和北侧,主要覆盖区内东部的有线电视用户,具体位置需在下层次规划中落实,每座有线电视分中心的建筑面积约需300-500平方米。配合新住宅区的开发建设,有线电视光节点需逐步落实,每个光节点覆盖用户不宜超过300户,服务半径为200米,需配套的机房建筑面积约10-20 m2,具体位置在下层次规划中落实。

本次规划通信管道一般敷设在道路东侧或南侧,管容为12-24孔,部分道路为6-8孔。基于通信管道的方便管理及有利于各营运商的公平竞争,建议通信管道统一建设,统一维护,方便城市道路分类管线协调发展。本次规划管材以塑料管为主,规格主要为φ110。

燃气工程规划

第六十六条 气源规划

本区天然气由位于规划区外北侧的天然气储配站供应。

第六十七条 用气量预测

供气对象为规划区内的居民、商业用户。年总用气量为4955万标准立方米,高峰小时用气量23418标准立方米。

第六十八条 燃气管网规划

本规划区天然气管网采用中压(0.4兆帕)一级输配系统,燃气管道直埋敷设于道路的东、北侧人行道或绿地下,管材为燃气专用PE管。

供热工程规划

第六十九条 热源规划

本规划区以华能济宁电厂及东郊热电厂作为规划区集中供热热源。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开拓地热资源的利用。

第七十条 供热介质

本规划集中供热介质为130/70℃高温水。

第七十一条 用热量预测

规划区总采暖面积为1627万平方米,采暖热负荷为620兆瓦,本片区平均采暖热负荷指标为q=38瓦/平方米。

第七十二条 热力工程规划

根据热负荷分布情况设置小区热力站,供热面积宜控制在5~20万平方米,附设于建筑物内。热水一级管网为闭式循环系统,管网采用枝状布置,热力主干线沿负荷中心敷设,并靠近热负荷中心。热水供热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管材采用钢管,保温采用当地习惯作法或采用预制保温管(保温层为硬质聚氨酯发泡或改性脲酸硬质泡沫,保护层为高密度聚乙烯管)。

环境保护规划

第七十三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加强综合治理,合理分区、科学配置城市各项设施,采取多种手段改善城市环境。实现天更蓝、

水更清、草更绿、城更美的环保目标。

第七十四条 环境保护规划原则

1、 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保证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2、 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强调建设项目和环保设施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 污染的防治和治理措施并重,强调环境规划的预警性、整合性和战略性。

第七十五条 水环境治理措施

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所有企业排放的污水进入城市管网前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加强绿化,保证水体的循环流通,增强水系的自净能力,保持和提高水环境的质量。

第七十六条 大气环境治理措施

1、 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通过调整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布局,提高城市道路行车速度,减少车辆在交叉口的等候时间,减轻汽车尾气污染和化学污染。

2、 严格控制餐饮、采暖等产生空气污染的项目审批,要求有达标的油烟、废气处理装置,达标排放。

3、 在施工建设时应有完善的防尘措施。

第七十七条 声环境治理措施

1、 逐步限制货运交通和外部交通穿越城市生活区

2、 在城市功能片区应采用铺设低噪音路面、禁鸣喇叭、合理有效的交通管理等措施,减少道路交通产生的噪音污染。

第七十八条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1、 完善环保设施和垃圾收集网络建设,保证日常垃圾能及时处理。

2、 加强对工业废弃物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3、 积极发展循环再利用工程。不可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应统一送往垃圾填埋场。

第七十九条 自然保育和生态建设

保护和建设北湖生态新城,培育洸俯河东侧采煤塌陷区新的生态系统,提高本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严禁任何侵占生态绿带和公共绿地的活动。

第八十条 光环境治理措施

加强对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管理,防止光污染。应尽快制定相关的专项规划和标准。

综合防灾规划

第八十一条 防洪排涝规划

1、 防洪排涝标准

2020年,规划建设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河道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2、 防洪工程设施

梁济运河、洸府河、北湖南堤按照2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固堤防。

3、 超标准洪水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在东侧采煤塌陷区建设湿地滞洪区。

3、 防涝工程设施。

在老运河两侧筑有堤防;在梁济运河、洸府河下游入湖口处设提水泵站;对规划区内河道以及北湖进行清淤整治;完善规划区雨水管道,使规划区内雨水能够顺利排出。

第八十二条 抗震减灾规划

1、 抗震设防标准

中心城区设防基本烈度为Ⅶ度,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按规范要求提高抗震设防等级。

2、 避震疏散规划

1)避震疏散场地

避震疏散场地的疏散服务半径300-500米,人均疏散面积4平方米以上,并且满足远离火灾、爆炸、热辐射源;地势较高,不易积水;内有供水设施或易于临时供水设施、无塌崩、地裂与滑坡危险,易于辅设临时供电和通讯设施等要求。

2)避震疏散通道

规划城市主干道、快速路和城市高速公路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其两侧建筑倒塌后应有7-10米的通道。

3、 生命线系统防灾规划

城市的对外交通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医疗卫生系统、粮食供应系统和消防系统是生命线系统的主要内容,应按照各系统国家有关抗震设防的标准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保证发生地震时各系统能够基本正常。

第八十三条 消防规划

1、 消防建设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能力。在人员配备、通信器材、消防用具上尽快得到改进,健全消防网络,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确立共同防火的管理体制,按近远期结合、经济合理的原则设置消防站点。

2、 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警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原则,城市标准型普通消防站6处,责任区范围4-7平方公里,每处占地5000平方米,必须与开发建设同步实施。

3、 消防通道结合城市道路和河道布置。当建筑沿街部分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和高度要满足消防标准的要求。

4、 消防供水要充分利用济宁独有的天然水源(河网);完善城市供水管网,管网布置以环状为主,保证消防水压、水量;沿道路布置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控制在120米以内。

第八十四条 人防规划

1、 规划目标

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形成以指挥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重点、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等专用工程相配套的人防工程体系。

2、 防护标准

济宁市为国家二类重点人防城市。

3、 城市疏散通道规划结合城市道路、抗震和人防规划的要求,设立城市疏散通道,城市主要疏散通道包括主要单位交通道路和城市主干道。

4、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

留城人数按照城区规划人口的50%计算,防空专业队工程按照中心城区人口数的2‰考虑,医疗救护工程按照留城人口的3.5‰计算,物资仓库工程按照留城人员在半年时间内的供需要求考虑。

市级指挥中心1座,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设置通讯、消防、治安、防化、医疗、运输、抢修、物资等专业工程。新建10层及以上或者基础理深大于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核5-6B级防空地下室。

第八十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 加强对采煤塌陷区的治理,以避免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2、 采煤塌陷区及其影响区在沉降稳定前,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

3、 项目开发前必须进行地质危害评估和工程勘察。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应避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影响。

近期建设规划

第八十六条 近期建设目标

城市道路系统与基础设施系统、城市绿地景观系统建设、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基本完善,村民安置区基本建设完成,初步落实重大项目。

第八十七条 近期城市规模

至2015年北湖生态新人口规模约为23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23.9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4平方米。

第八十八条 近期发展策略

1.基础设施先行,改善规划区交通条件。加速推进北湖中路、荷花路、济安桥南路、车站南路等联系北部老城区的城市主干路建设,加快防洪堤以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奠定发展基础。

2.加强空间整理。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盘整可建设用地。由北往南梯度推进城市的建设发展。

3.落实重点项目,带动区域发展。以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文体中心、城市规划展馆等市级重点项目,带动周边相关城市服务功能的发展。

4.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度假产业。加快旅游度假设施建设,推动北湖周边的旅游度假设施以及生态景观工程的建设。

规划实施的对策与措施

第八十九条 在规划期限内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和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分区规划中所确定的规划标准,全面体现分区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控制要求,以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和城市设计导引为依据确定规划控制指标,保证分区规划意图的全面实现。

第九十条 以济宁市行政中心、文体中心的开发为契机,带动周边居住用地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提升城市新区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商业金融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新城的开发建设。

第九十一条 政府要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合理安排规划所确定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保证各项设施在各个阶段中的完善落实。

第九十二条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在规划落实的过程中,强调对现有植被的保护。对可保留的绿地植被予以保留,对要求开发的用地在建设完成后应在允许的情况下种植乔木、灌木予以补充,尽可能加大规划片区的植被覆盖率和绿化率。 附表

附表1. 规划用地面积汇总表:

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用地比例(%)

总用地面积 9717.24 100.00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3179.85 32.72

水域及其它用地 6537.39 67.28 其中 水域 2947.22 30.33

生态旅游用地 3545.56

36.49

村镇建设用地 44.61 0.46

附表2. 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占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ha) (%) R 居住用地 1086.50 34.17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06.05 31.64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80.45 2.53 C

公共设施用地 447.14

14.06 C1

行政办公用地 46.51 1.46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162.41 5.11 C3

文化娱乐用地 13.30 0.42 C4 体育用地 34.66 1.09 C5

医疗卫生用地 8.02 0.25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181.81 5.72 C7

文物保护用地 0.43 0.01

M 工业用地 52.05 1.64 M2

二类工业用地 52.05 1.64 W

仓储设施用地 7.85 0.25 W1

普通仓储用地 7.85 0.25 T

对外交通用地 3.36 0.11 T1 铁路用地 2.43 0.08 T4 港口用地 0.93 0.03 S

道路广场用地 624.03 19.62 S1 道路用地 621.52 19.55 S2 广场用地 2.51 0.08 U

市政设施用地 38.83 1.22 U1

供应设施用地 8.42 0.26 U2

交通设施用地 5.19 0.16 U3

邮电设施用地 2.57 0.08 U4

环境卫生用地 18.37

0.58 U9

其他市政设施用地 4.28 0.13 G 绿地 916.13 28.81 G1 公园绿地 450.22 14.16 G2

生产防护绿地 465.91 14.65 D 特殊用地 3.96 0.12 D1 军事用地 3.96 0.12 小计 建设用地 3179.85 100.00

附表3. 公共设施配置一览表 类别 数量合计 片区编号 教育

九年一贯制教育 4

04片区1所、06片区1所、07片区1所、08片区1所 小学 11

01片区1所、02片区2所、03片区1所、05片区4所、07片区1所、08片区2所 初中 4

02片区1所、03片区1所、05片区1所、08片区1所 高中 2

05片区1所、08片区1所

特殊学校 1 02片区

医疗卫生 医院 2

05片区1所、08片区1所 门诊部 3

02片区1所、05片区1所、07片区1所

文化体育 综合体育中心 1

03片区

文化活动中心 7

02片区1处、05片区1处、06片区1处、07片区1处、08片区3处

行政管理 行政服务设施 1 08片区

市政设施 公交首末站 8

03片区2处、04片区1处、06片区1处、07片区2处、08片区1处、09片区1处 消防站 6

03片区1处、05片区1处、06片区1处、07片区1处、08片区2处

给水泵站 1 04片区

污水处理厂 1 04片区 变电站 6

02片区1处、03片区1处、05片区1处、06片区1处、07片区1处、08片区1处

邮政支局 1 03片区

通信设施用地 3

03片区1处、05片区1处、08片区1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to234.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