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通过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全体人员和所有岗位、工作场所。 3 职责
3.1 安环科:对全厂安全生产情况及隐患进行检查、考核,并督促相关车间进行整改和复查。
3.2 各车间:执行本制度,对车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各种隐患整改。 3.3 员工:遵守本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上报。 4 程序 4.1要求
4.1.1安全检查由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公司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日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并班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各级检查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检查。
4.1.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参加人员、同时要编制安全检查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通报检查情况。 4.1.2.1查思想
查干部、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职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4.1.2.2 查制度
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 4.1.2.3 查纪律
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1.2.4 查隐患
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所安全设施(如设备接地、接零、防雷、静电导除、消防器材、雨淋系统、设备转动部位及投料口等的防护装置,报警装置、地沟、坑、池的围栏和盖板)是否正常齐全、灵敏、有效;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
4.1.2.5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4.2检查内容
4.2.1安全管理检查
4.2.1.1检查安全记录、台帐的填写情况;
4.2.1.2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4.2.1.3 检查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4.2.2现场安全检查
4.2.2.1 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仪表、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检查生产、施工现场;
4.2.2.2 检查员工各项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2.2.3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2.2.4 检查安全标识、危害告知、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2.2.5 配合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3安全检查的形式 4.3.1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4.3.1.1 厂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领导负责,由安环科具体组织,召集生技科、车间主管等负责人共同参加检查,每月不低于二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3.1.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主任负责,召集车间主要领导或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自行能解决的隐患则自行落实整改,需要厂解决的报厂;每周不低于一次。
4.3.1.3 班组的检查每天都要进行,检查结果填写在班组的安全检查原始记录上,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车间。
4.3.2 经常性(日常)安全检查
4.3.2.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4.3.2.2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4.3.2.3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深入生产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4.3.2.4 生产前、生产中、生产结束都必须坚持安全检查,每个员工都要自觉履行。 4.3.2.5 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对每个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4.3.3 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4.3.3.1 专业性安全检查有:压力容器、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检修、交通、爆炸物品贮存及运输、消防设施(装置和器材)等,必要时邀请上级专业对口部门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和及时整改。
4.3.3.2季节性安全检查有: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
降温、防雷电、防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4.3.3.3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由主管单位负责召集其它有关单位参加,定期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 4.3.4 节假日安全检查
4.3.4.1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机械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备品备件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值班干部、值班检维修人员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3.4.2 由安环科组织各车间负责人进行。 4.4检查结果与整改
4.4.1每次检查都要由负责检查的领导主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包括: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还要复查和通报上次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并上报上级。班组报车间,车间报厂,并由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
4.4.2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四定”、“三不交”,即:定项目、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厂、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4.3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立即纠正,作好记录,对不听劝阻者,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经检查认识并改正后方可恢复作业。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4.4.4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安环科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单位、车间、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无故拖延不整改又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追究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4.4.5对物质、技术、时间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4.6各级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和查出的隐患记录整理存档,同时按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4.7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职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5 违反规定的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解释,颁布之日执行。
6.2 本制度与公司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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