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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班组长的总交底

来源:好土汽车网


公司对分包班组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分包班组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班组要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包班组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各分包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分包班组的负责人必须检查 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分包班组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班组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班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各班组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组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各班组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项目部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有不安全隐患问题,各班组必须限期整改;

七、各班组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 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班组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项目部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项目部须会同有关班组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班组与项目部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班组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十、各班组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项目部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各班组使用项目部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

交底方: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职务:

接受交底方:

施工单位名称:

负责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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