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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制度

来源:好土汽车网


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

因我公司对质量要求极为严格,所以同样的对于材料、构配件进场的检验要求也极为严格,按程序对材料、构配件等进场进行逐级上报验收。首先由材料员通知质检员先行验收,合格后通知监理及业主方进行验收,进行第一次报验,合格后方准下车进场;24小时内由实验员通知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报告回来,检查合格后,由质检员进行第二次报验,并请监理在报告上签字,将回执资料交由资料员保管。

1、对于地方材料,如砂子、石子、粘土、石灰、水、机砖、空心砖等原材料,使用前必须送到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后,凭检验合格报告单,方可用于该工程。

2、水泥进场除了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外,还要按不同标号、不同编号和进场批次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检查,并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的焊接不论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还是气压焊,均应在现场按每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5、防水材料进场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工地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应由监理人员见证)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当采用防水涂料,其涂膜总厚度不得少于2mm;当采用防水卷材,则卷材质厚不得少于4mm。

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高九路沿线六标段环境综合改造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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